近日,广西海事局围绕“防风险、保安全、迎二十大”主线,部署开展保障涉客运输船舶航行安全“百日行动”。辖区各海事管理机构积极行动,全力保障涉客船舶航行安全。
全面摸底排查
全面摸排辖区涉客船舶情况,掌握涉客船舶基础数据,形成辖区涉客船舶基础清单。
结合船舶登记和监管情况逐船逐项核对,对有异常情况船舶及时联系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进行核实。
对辖区内涉客类船舶的经营存续状态、渡运路线范围、配备证书期限、船员培训学习等情况进行梳理、排查。
对辖区内涉客船舶、排筏逐一核实,更新“一渡一策”“一船一档”信息表。
加强涉客船舶监管执法、动态监控和服务保障,依托辖区客渡船舶挂点联系制度,保障船舶航行、停泊安全。
强化监督检查 排除风险隐患
加大对客渡船、车客渡船超载运输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结合船舶安全监督发现缺陷问题,督促并跟踪船方落实问题整改,严禁船舶带病航行。
结合船舶救生设备专项检查,加强涉客船舶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融合开展电子+现场巡航执法,利用信息化平台、视频监控系统、无人机巡航等科技手段,配合开展现场巡航执法,及时发现和精准打击违法行为。
以案为鉴 宣传引导
强化安全宣教,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充分发挥航运公司定点联系制度优势,开展对涉客船舶的安全监管指导,做好船舶管理和船员培训,提升渡船船员车辆调度能力和配积载能力。
开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上船头”,向船方讲解涉客船舶事故案例,提升船员安全意识。
海事提醒
1、严禁船舶超载、超员渡运,严禁渡运超载、超限车辆及装载危险品的车辆;
2、严格执行车辆上船前、下船前车客分离规定,禁止除车辆驾驶员外的其他人员在车内停留,严格做好渡运期间车辆的防滑制动措施;
3、车客渡船驾驶人员在开航前、开航时要加强瞭望,通过AIS观察他船动态,通过VHF与附近船舶保持良好沟通,严禁车客渡船强行横越他船船头,靠、离泊时按规定鸣放号笛;
4、密切关注辖区水文与天气变化情况,针对水位降低、高温天气、暴雨大风、水库防洪调度等影响航行的情况及时做好预防措施。暴雨、大雾、大风等恶劣天气不得冒险开航,必要时采取停航、限航等措施,确保渡运安全。
信息来源:南宁海事局、柳州海事局、桂林海事局、百色海事局、来宾海事局
编辑:钟子然
责编:余强
审核:魏月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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