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物业费从1元 平方米·月变为1 5元 平方米·月,执行高层三级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电梯费不再收取了,可电费仍是每度0 62元。西安名人居小区业主质疑,物业口中的“一费制”为啥不涵盖公摊电费?

物业费从1元/平方米·月变为1.5元/平方米·月,执行高层三级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电梯费不再收取了,可电费仍是每度0.62元。西安名人居小区业主质疑,物业口中的“一费制”为啥不涵盖公摊电费?

  业主未知情,小区便执行“一费制”

名人居小区在西安市永松路,小区内除了安置房,还有两栋高层商品住宅楼。高层多位业主反映,小区自2021年起便开始执行物业费“一费制”,物业费也从原先的每月1元/平方米上涨到了1.5元/平方米。

业主回忆,2021年初,小区物业声称“响应政策,物业服务提升到三级标准”,未张贴调价通知,未公开征求业主意见结果,便直接按每月1.5元/平方米收取物业费。“我是去物业办公室交费时,才知道涨价的。物业在微信群解释是执行一费制,电梯费包含在物业费里。”

按照2021年1月开始执行的《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物业费“一费制”就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摊电费、电梯费计入物业服务费成本,不再单独收取电梯费及公摊电费。

  一费制后电费仍含有公摊

一名业主称,他入住至今,小区电价一直是每度0.62元。从其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记录手册》可以看到,2010年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费每平方米1元、电每度0.62元,2013年至2019年都是按此标准收费。

“去年物业费上涨到1.5元/平方米后,物业就不太在册子上记明细了。这一年多,我们去充值电费,都给的是单独打印出来的交费收据,这收据里,猫腻不少。”

根据一户业主近几个月的电费收据可以看到,2022年6月电费收据为“名人居交费收据”,价格名称“照明用电”、单位价格“0.62元”。8月则变成两张收费单,一张是“名人居交费收据”,价格名称为“照明用电”,单位价格变成了“0.4983元”;另一张抬头为“临时收费单”,费项名称“二次加压”。9月,依旧为两张收费单,其中“临时收费单”中的费项名称变成了“电费公摊”。

“看起来单价和国家电网价格一样了。可单子开了两张,钱一分没少交,折合每度电还是要多收0.12元。”业主对此很无奈,同样是0.12元,却先后用“二次加压”、“电费公摊”不同名目收取。小区的物业“一费制”执行了一半,电梯费不收了,公摊电费照收不误。

  物业:对一费制没理解透 公摊电费没超过0.2元

小区物业一工作人员称,他们是按照国家政策从2021年开始执行“一费制”的。执行三级标准,1.5元/平方米的物业费包含物业基础费用、电梯费。“高层供水加压、小区路灯照明都要用电,我们咨询有关部门了,公摊电费最高不超过0.2元,我们按0.12收,价格很低了。”该名物业工作人员表示,这么多年来,小区电费一直按照0.62元/度收取。

“业主多处投诉乱收费,今天(9月6日)一早市场监管部门约谈物业了。”工作人员表示,当初开始执行“一费制”时,未吃透政策就执行了。物业费涨5毛钱,但是停车费也降到80元,物业也没因为一费制增加多少收入,已开始准备恢复至原先的标准。

  市场监管所:未走完调价程序 已要求物业核算后退费

华商报记者了解到,名人居小区物业之前的确向小寨街道申请过要执行一费制,但并未按照规定向业主征求执意见,由住建部门确定其物业服务等级,发改部门确定物业费标准,将相关资料抄送至市场监管部门后执行。

记者从西安市雁塔区市场监管局小寨路市场监管所了解到,他们的确约谈了物业,小区物业未向业主征求意见,就执行了一费制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没有履行调价程序,不能按照一费制的标准去收取物业费。

他们已经要求小区整改,恢复至原收费标准,物业费1元/平方米,电梯费按楼层与原收费保持一致。如若执行新的收费标准,需按照《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履行调价程序,履行完程序后再执行。

对于已经执行一费制阶段所收的费用,已要求物业近期开展核算,按照原收费标准对业主多退少补。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