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湖南高速材料贸易有限公司醴娄高速建设项目型材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DR-2022GCZB-13)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醴娄高速建设项目型材材料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7043.02万元,招标人为湖南高速材料贸易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醴娄高速建设项目型材材料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包件号01;(002)包件号0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包件号0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响应资质、供 货能力、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 登记核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具有招标材料生产或供货经验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并且有 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供货能力要求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须具有拟投标物资的生产能力,投标人若为代理商, 须提供拟投标物资生产厂家的授权函或代理资格证明
3.1.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2021年连续两年经 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须提 供扫描件),期间及之后注册的新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新公司
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具有完善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现
行标准要求:提供由取得资质认定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2020-2021年(以 报告签发时间为准)内所投标型材品牌质量检验合格报告1份。
3.1.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投标截止日往前回溯3年)至少有1个类似项目的投 标物资供货业绩,单个合同供货量不少于2000吨,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合同执行情况证明(如履约情况证明)等。
3.1.6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湖南高速集团企 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提供投标人履约能力的评价等证明文件)。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 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 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 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 相关投标均无效。
3.3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3.4投标人可对招标的2个包件兼投不兼中。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2包件号02)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响应资质、供 货能力、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 登记核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具有招标材料生产或供货经验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并且有 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供货能力要求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须具有拟投标物资的生产能力,投标人若为代理商,
须提供拟投标物资生产厂家的授权函或代理资格证明。
3.1.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2021年连续两年经 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须提 供扫描件),期间及之后注册的新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新公司 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具有完善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现 行标准要求;提供由取得资质认定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2020-2021年(以 报告签发时间为准)内所投标型材品牌质量检验合格报告1份。
3.1.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投标截止日往前回溯3年)至少有1个类似项目的投 标物资供货业绩,单个合同供货量不少于2000吨,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合同执行情况证明(如履约情况证明)等。
3.1.6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湖南高速集团企 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提供投标人履约能力的评价等证明文件)。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 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 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 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 相关投标均无效。
3.3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3.4投标人可对招标的2个包件兼投不兼中。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9月08日09时00分到2022年09月29日00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9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9月29日09时00分
七、其他
1.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包1:人民币贰万元,包2:人民币贰万元。
2.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联系人:李工
电 话:15116973305
邮 箱:libuo12@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