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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海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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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朋友的公司涉及福州海关查获走私西洋乐器案。据新闻报道,该次行动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2名,打掉5个走私西洋乐器及其配件团伙,现场查封涉案仓库6个,查扣涉嫌走私入境乐器及配件一批。初步查证,该系列案件案值超2亿元人民币。据了解,朋友公司涉嫌低报价格,请问海关如何计算偷逃税额?如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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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海关发布)

吴国雄律师

1、乐器归入税则92章,关税税率多数税号是10%、有少数税号是12%,增值税13%。以钢琴为例:除了完税价格≥5万美元的大钢琴,暂定关税税率为1%,其他钢琴则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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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闻报道中的萨克斯一般归入铜管乐器(HS92051000),完税价格≥2000美元的铜管乐器,暂定税率为1%,其他则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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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由于完税价格与税率有关,在少数情况下,高报价格亦可能构成走私。比如1999美元一把的萨克斯,关税税率10%,增值税13%,那么应向海关缴纳的税额为485.757美元;如果高报1美元,即2000美元,关税税率1%,增值税13%,此时仅需向海关缴纳282.6美元

4、本案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以偷逃税额量刑。偷逃税额=低报价格差额*税率。个人起刑点,偷逃税额为10万元;单位犯罪,起刑点为20万元。偷逃税额与量刑之间的关系,在不考虑主从犯、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的情况下,偷逃税额与量刑的关系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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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国雄(深圳) 海关法专业资深律师,专注于走私犯罪辩护、海关争议解决、海关事务专项顾问。居于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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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胡青宁

来源:吴国雄海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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