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民之忧、成于务实。全区法院弘扬“蒙古马精神”大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全区法院执行干警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案件,进一步提升法院形象和干事精神,加强对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保护,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金秋亮剑

“执”在必行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法院

金秋亮剑显决心!近日,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法院举行“秋高气肃”涉民生执行案件专项行动,院内5辆警车一字排开,22名干警整装待发,随着“出发”指令的下达,执行干警兵分两路奔赴执行现场。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严肃执法、文明执行,现场执法平稳有序。

此次专项行动还邀请到《新闻天天看》和《平安首府》电视台媒体记者实时跟踪报道。

执行行动当天,执结案件10件,到位案款639540元。其中晚上7点之后,拘传7人次,拘留1人次,执行到位标的金额为21600元,达成和解协议案件5件。

执行保全“加速度”

司法为民“有温度”

@陈巴尔虎旗法院

近日,陈巴尔虎旗法院执行局干警争分夺秒地奋战在财产保全一线,从立案到执行,仅用六个小时成功执结一起案件。

日前,胡某向陈巴尔虎旗法院申请对被申请人曹某的财产进行财产保全,申请保全内容为位于鄂温克民族苏木某嘎查牧业点饲养的牛、羊及牧草、打草设备等。考虑到临近周末,活畜等动产极易转移、隐匿,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在接到案件后,法院执行局干警立刻安排人员驱车120公里到现场查看并采取有效保全措施。

现场,因申请保全的对象为活畜,且数量较多,辨别困难,被保全人也因自己的活畜被扣押而情绪焦虑,给执行工作增加了诸多困难。干警们经过数小时的询问、核对辨认、拍照记录,最终完成了对被保全人饲养的630只羊、75头牛逐一清点和登记工作,并对被保全人进行耐心的释法说理化解其抵触情绪。

千里奔袭

披星戴月

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霍林郭勒市法院

近日,霍林郭勒市法院执行干警辗转三地,成功找到了拒不履行多起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的某房地产公司负责人张某,并依法对其进行司法拘留。

申请执行人霍林郭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于2018年、2020年向霍林郭勒市法院申请执行某房地产公司给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合计150.828万元。执行法官在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对该公司房产信息、不动产信息、工商登记信息、车辆信息等进行了线上线下调查,但均未查到可供执行财产,故该案当时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

因该案件涉及农民工群体利益,执行法官一直没有放弃寻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近日,申请执行人向执行法官提供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在通辽市的住所,执行团队一行五人连夜出发前往通辽市。

干警们抵达通辽市张某住所时已是深夜,多次敲门,屋内无任何响动。经过协作单位配合,执行干警又连夜驱车赶往库伦旗找寻被执行人,经过一夜蹲守,仍未能发现张某下落。经过多方协作,再次寻找到张某可能在天津市某小区的信息,执行干警简单休整后便紧急赶往天津市,在该小区所在社区工作人员的协助下,通过疫情防控登记查询到了被执行人张某的爱人在该小区某户有过登记记录,随即执行干警找到该住户。“你们咋找到这来了?”开门后,张某满脸不可思议。执行法官随即对其进行强制司法传唤,告知其不履行法院生效文书的后果,督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如不主动履行,将对其采取拘留的强制措施。

目前,被执行人张某已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积极悔过,承诺向申请执行人分期履行,并联系多名案外人为其担保。

及时采取强制措施

助力学子圆梦大学

@喀喇沁旗法院

申请执行人郭某与被执行人李某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一案,喀喇沁旗法院受理后,双方达成调解,在民事调解书生效后,被执行人李某未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后申请人向喀喇沁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2020年1月20日前付清全部执行款,但是被执行人李某到期后未履行。2021年11月,申请人申请恢复执行,但由于被执行人下落不明,导致本案未能执行。近日,申请人郭某母亲向执行局局长发送短信称,郭某今年已考上大学,急需用钱,希望尽快执行本案。

喀喇沁旗法院执行局对此案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项会议,安排专人进行核查,恢复案件执行,确保在申请人郭某入学前将此案执行到位。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查找被执行人,但由于被执行人怀有侥幸心理规避执行,经多方查找仍未能成功。近日,执行人员终于获得一条线索,公安机关正在对李某涉嫌犯罪行为进行立案侦查,执行局随即向公安机关通报案情,请求给予支持。在公安机关的协助支持下,最终李某被拘传到案。在严厉的执行措施震慑下,李某于次日履行了应付案款的义务。至此,本案顺利执行完毕。即将迈入大学校门的郭某对执行人员表达了感激之情。

强力攻坚见成效

主动担当获锦旗

@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法院

近日,马某与陈某一大早来到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法院,将一面写着“依法为民做主 执行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两位执行干警的手上。

2021年,马某、陈某与郝某因公路货物运输费产生纠纷,后郝某告上法庭。同年7月,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法院经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但郝某并没有按照和解协议履行民事裁定书所确定的义务。二人于同年8月31日申请强制执行。

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郝某为了逃避执行,从不主动向法院报告其财产情况,甚至一度“失踪”。因被执行人既无财产,又下落不明,案件一直未能得到执行,成了执行“死案”。功夫不负有心人,近日,执行干警通过申请执行人提供的执行线索和被执行人的行动轨迹,找到被执行人郝某,依法决定对郝某执行拘留15日处罚,并将其车辆查封扣押。郝某迫于财产被查控的压力,加上外出躲债的身心疲惫,最终同意偿还运输款。

来源:各相关法院

点击图片回顾往期内容

微博、快手 : 北疆法声

今日头条、一点资讯、天平阳光、企鹅号、网易号:内蒙古高院

抖音号: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网站:nmgfy.chinacourt.org

本期编辑:赵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