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平市建阳区委童游街道工作委员会关于陈航政等同志为农村金融助理的通知

童工委〔2022〕29号

各村(居)、街道有关单位:

根据潭委组〔2022〕25号文件精神。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

陈航政同志任徐墩村、水尾村、七姑村、富林社区农村金融助理(乡村振兴金融指导员);

李强同志任水东村、溪口村、水东社区、静园社区农村金融助理(乡村振兴金融指导员);

刘燕燕同志任童游村、曼头山社区、营前社区农村金融助理(乡村振兴金融指导员)。

中共南平市建阳区委童游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2年8月23日

丨来源:建阳区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