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至6月,平潭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检察工作会议部署,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和强基导向,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努力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深入发展。主要办案数据呈现以下特点:

一、刑事案件总体数量下降明显,办案质效总体趋稳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

2022年1至6月,平潭检察院批准和决定逮捕76人,同比下降53.37%。不批准逮捕25人,同比下降53.7%;不捕率为24.75%,同比下降0.13个百分点。受理审查起诉501人,同比上升0.6%;共决定起诉3078人,同比下降3.46;决定不起诉99人,同比上升167.57%,不起诉率为24.38%,同比上升13.96个百分点。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

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人数占同期审结人数的85%以上;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占量刑建议提出数的90%以上,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人数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数的95%以上。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立案监督。2022年1至6月份,共受理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件,同比上升200%;监督公安机关立案0件(含积存),同比下降100%。共受理监督公安机关撤案3件,监督撤案3件。

2.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2年1至6月,针对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9件次,同比下降18.18%;已纠正整改6件次,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采纳率为150%,同比上升10个百分点。

3.刑事抗诉。2022年1至6月,共提出抗诉1件,同比持平。

4.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022年1至6月,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0件次,同比持平。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

2022年1至6月份,对看守所监管活动提出纠正监督意见1件,同比上升100%。对监外执行提出纠正监督意见1件,同比持平。对财产刑执行活动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件,同比持平。

二、民事、行政检察力度加大,公益诉讼检察保持良好势头

(一)对民事、行政生效裁判、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2年1至6月,共受理对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案件7件,同比上升133.33%,提出再审检察建议0件。

(二)行政检察工作总体平稳。上半年,我院未办理行政裁判监督、行政审判活动等案件。同期,受理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形1件,同比持平。结合办案办理促进依法行政检察建议案件4件(去年同期为0),提出检察建议1件,已回复(含去年积存)2件,采纳2件。

(三)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2022年1至6月,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6件,同比上升77.78%。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立案5件,行政公益诉讼立案11件。共开展诉前程序13件,同比上升44.44%。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法院审结1件,挽回被非法开采的矿产资源总案值2万元。

三、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继续推进,特殊保护制度持续落实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2年1至6月,共批准和决定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1人,不捕1人,不捕率为8.33%,同比减少25个百分点,低于总体刑事犯罪不捕率16.42个百分点。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16人。

(二)审查起诉情况。2022年1至6月,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17人,不起诉4人,不起诉率为18.18%,同比增加18.18个百分点,低于总体刑事案件不诉率6.2个百分点。审结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5人,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28人。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

1.帮教、考察、司法救助情况。2022年1至6月,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精准帮教28人次,开展社会调查47人次。

2.“法治进校园”普法宣传工作情况。2022年1至6月,共组织线上“云普法”3场,开展法治进校园11场,接待中小学学生参观基地11批次,覆盖了全区中小学及幼儿园,受教育学生、家长、教师约15000多人。

四、信访总量下滑明显,司法救助持续推进

2022年1至6月,共接收群众信访111件,同比下降42.78%,;重复信访44件,占比39.64%,同比下降15.51个百分点。

2022年1至6月,共受理司法救助案件2件2人,发放救助金额8万元。

五、知识产权检察统一履职,多元服务经济发展

2022年1至6月,共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嫌疑人24人,其中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2人,起诉罪名中含侵犯知识产权行为22人。

六、院领导以上率下,办案数量上升

2022年1至6月,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45件,同比下降31.82%。所办理案件中,刑事检察类案件(含刑事执行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20件,占44.44%;民行类4件,占8.89%;公益诉讼检察类21件,占4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