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士不仅仅是个人荣誉,而是被相关院校和机构当作了公共资源。”
撰文 | 田栋梁、凌骏
来源 | “医学界”公众号
新华社消息,9月6日,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院士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等文件。
会议明确强调,要推动完善院士遴选评审机制、优化学科布局、实行退休退出制度、加强学风作风建设,让院士称号进一步回归荣誉性、学术性。
在2013年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首次提出“改革院士遴选和管理体制”“实行院士退休和退出制度”。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文件,院士年满70周岁退休;个别因国家重大项目需要,最多延长至75周岁退休。
院士制度为何屡提改革
事实上,让院士称号回归荣誉性、学术性已经呼吁了十几年,足见中国院士制度积弊已久。科学网曾发表过一篇关于院士制度改革的文章,其中指出院士制度中的“隐形权力”问题。
文中写道:院士主要是一种学术荣誉称号,院士制度赋予院士的权力极为有限。但是,由于在科技经费分配、重大课题项目立项、科技成果鉴定、科技奖励、职称职务升迁、科技规划制定和评议、学科与机构评议等方面,院士们经常被各种权力机关、组织邀请主持或参加有关工作,以显示其权威性和科学性,加之从中央到地方的重视,科技界的权力有向院士集中的趋势。而且,这种权力主要是一种隐性权力,缺乏有效的规则约束。
早在2009年,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潘家铮就曾撰文《院士制度之我见》,针对社会上对院士制度质疑的声音,甚至认为院士制度是万恶之源的观点,进行批驳,但他在这篇文章中也明确写了中国院士制中存在的问题:
1.对院士吹捧炒作,提高待遇,给予各种优惠。
2.院士成为广大科技人员求名逐利、跻身上进的目标和道路。
3.单位、地方千方百计要为自己评出院士或聘得院士,搞“院士工程”,进行各种公关活动。
4.院士增选劳民伤财,出现各种腐败现象。
5.院士忙于考察、颁奖、咨询、开会等社会活动,无时间做研究工作。
6.院士利用地位寻租谋利。……
潘家铮院士指出,在社会上和许多人心目中,已经偏离了院士仅仅是一个学术荣誉称号的这一基本定义,而把院士“异化”成为一种有利可图的“贵族身份”了,都想从这里为自己谋些好处。“我们一定要采取有力措施,扭转这种风气,使大家以平常心看待院士,让院士称号回归为学术身份,则许多问题都可迎刃而解。这是根本上解决问题之道。”
我国著名呼吸内科专家、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及中华医学会内科学分会前主任委员刘又宁教授曾三次落选院士,他于2014年发表文章《吃不到的葡萄是酸的:一位落选者眼中的院士制度》。在这篇文章中,刘又宁教授呼吁不要把院士遴选变成官本位的造神运动,并对院士遴选制度、官员与企业家院士等提出质疑。
2021年5月29日,中国工程院第十五次院士大会上,李晓红院长在大会的工作报告中称,要制定院士行为负面清单,对违反学术道德、违规违纪的现象零容忍,还要从严完善院士退出制度,清除影响院士队伍建设的消极因素。
对深化院士制度改革,李晓红也提出了几点建议:一是进一步发挥院士队伍在科技自立自强中的引领作用,激发创新活力;二是杜绝非学术因素影响,涵养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三是避免院士头衔滥用,加强院士队伍管理;四是把好院士增选入口关,提升院士队伍质量。
此次审议通过的《关于深化院士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是否能让学术的归学术,还有待观察。
院士为何退休难
“院士要干一辈子是一种错觉。”2015年,中国工程院院士秦伯益在一篇名为《我眼中的院士退休和退出》的文章中写道。秦伯益于2005年退休,是我国两院院士中获准退休的第一人。
长期以来,院士退休都并非易事。2013年,中国工程院院士沈国舫申请退休一事就曾引起广泛讨论,他公开表示,申请退休时所在单位称,“你怎么能退休呢,你是我们学校的旗帜,还要靠你说话呢。他们不肯放,即使我到80岁了。”
为何院士退休难?由中国科协主管的期刊《今日科苑》在2013年撰文指出,根本原因缘于科研的利益化,以及科研资源分配“赢者通吃”的模式。
文中称,院士称号的得来,少不了来自院校与科研机构各方的倾力支持,院士不仅仅是个人荣誉,而是被相关院校和机构当作了公共资源。院士还能否开展科研工作甚至已不再重要,只要院士还在位,便意味着能多拿项目、多拿科研经费。院士成为了科研利益链上的关键“棋子”。
在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院士退休”的文件出台后,直至2018年1月,据《南方周末》此前报道,“院士退休”尚未启动,中国科学院离退休工作局一位工作人员称,“两百多名工作关系在中科院的70岁以上的院士,还不会统一办理退休手续。”
直到2018年5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做好院士退休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分批办理退休手续,稳妥有序推进院士退休工作”,即先从80岁起办理,再到75岁和70岁。同期据资料显示,中科院的院士中,80岁以上的占42%、75-79岁的占13%。
除“退休”外,两院的“院士章程”还对“退出”进行了明文规定,指出:
当院士的个人行为违反科学道德或品行不端,严重影响院士群体和工程院声誉时,应劝其放弃院士称号。当院士的个人行为涉及触犯国家法律,危害国家利益时,或涉及丧失科学道德,背离了院士标准时,应撤销其院士称号。
目前为止,共有6位两院院士 (包含原学部委员) 被除名,包括45岁就当上院士的原中国工程院院士李宁,6人的除名原因包括贪污、受贿、学术造假、政治问题等。
但退出机制同样存在一些问题。2015年,中国工程院官网曾转发“光明网”的文章,指出因为不存在“实质错误”,即便受到百位院士联名质疑、请求重审,“烟草院士”谢剑平的院士资格也未被撤销。
上述文章称,院士评价、退出机制的缺陷之所以久未修复,根源之一就是社会对院士的“崇拜”与过度保护,终身制荣誉的背后,是权势、资源和影响力。
在深化院士制度改革的道路上,本次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强调,选拔院士要以重大贡献、学术水平、道德操守为准绳,防止增选中的不正之风。同时强化作风学风建设,排除非学术性因素干扰,严格监督管理,强化院士科研伦理和学术规范责任。
来源:医学界
校对:臧恒佳
责编:田栋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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