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患者与家属就医公告

NOTICE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目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了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科学有序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保障人民群众的就诊安全,根据上级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我院将加强管控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门诊就诊须知

(一)尽量采用网上预约挂号,推行分时段就诊,避免人员聚集。

(二)就诊时务必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1.来院前请持续关注自己的健康码、行程码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有关区域内的封控区、管控区、防控区动态变化。黄码或红码的患者,请配合预检分诊工作人员做好信息登记,由专职人员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或无症状黄码筛查区进行核酸检测。

2.进入院区时病人及家属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三码联查,并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急危重症患者除外)。

3.进入院区后请全程正确佩戴口罩,挂号、缴费、取药等候时,请自觉保持1米以上距离,候诊时,座位间隔就坐;就诊时请自觉配合医院执行“一患一诊室”。

4.建议轻症患者自行就诊,减少陪同人员。

(三)下列情况请至发热门诊就诊

1.发现健康码、行程码变红或黄码,请直接到发热门诊就诊。

2.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和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痛等症状,直接到发热门诊就诊。

3.具有如下新冠肺炎流行病学史者,直接到发热门诊就诊;

(1)前7天内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2)前7天内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有接触史;

(3)前7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病友;

(4)聚集性发病(前7天内在小范围如家庭、办公室、学校班级等场所,出现2例及以上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的病例)。

住院及陪护须知

(一)新人院患者需凭住院证进入病区,非必要不陪护,高龄、产妇、儿童、行动障碍等确需陪护的,按规定办理陪护证,原则上“一患一陪”,特殊情况确需增加陪护人员的,按照医院相关规定增加;陪护不得随意更换。确需更换的,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重新办理陪护证并回收原有陪护证。

具有以下一条者不得陪护:

(1)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境外旅居及轨迹交叉者;

(2)前7天内有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患者接触史;

(3)周围有聚发性发病人员;

(4)有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症状者。

(5)健康码异常人员。

(二)住院病区实行24小时封闭管理,患者及陪护住院期间不得随意出入病区;严禁门诊患者进入住院病区就诊。

(三)住院患者在住院期间不建议其他人员来院探视,以免交叉感染,可通过电话、微信、视频等形式进行探视。

内容来源于医务部

编辑:周幸

审核:何颖聪

终审:甘楚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