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教育局
关于公布晋城市首批中小学生
校外教育实践基地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 旅行的意见》(教基一〔2016〕8号)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中发〔2020〕7号)等文件要求,根据《晋城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校外教育实践基地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作安排,在各单位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专家评议、实地核查及综合评定,并按要求进行公示,现命名晋城智慧城管青少年教育基地等44家单位为“晋城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晋城富士康智能制造职业培训学校等17家单位为“晋城市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实践基地”。
希望获评的单位认真对照《晋城市中小学生校外教育实践基 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和《晋城市中小学生校外教育实践基地现场踏勘测评体系》(2022年版)要求,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基础设施和课程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和专业服务水平。市教育局将对市级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复查一次,对复查不达标的基地将予以摘牌。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小学校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稳 步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教育、劳动教育,不断增强我市中小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原则上全市各中小学校组织的实践教育活动应在国家、省、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命名的校外教育实践基地开展。
来源:晋城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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