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川,打麻将已经成为大多数人的一种休闲娱乐方式。绵阳市一女子同是麻将发烧友,怎奈打牌时出现意外身亡,女子亲属一怒之下向麻将馆理赔31万,法院会怎么判呢.....

邓某(女),四川绵阳人。日常生活,邓某没有别的喜好,特别喜欢打牌。只要是有空,就需要约到几个好朋友,一起打两圈。

无需带娃,工作又不累的她,打牌便成了她生活中最重要的事。邓某打的不是很大,亲人们也没有阻挡她,乃至空下来还会继续陪她一起打。

2020年2月25日,邓某待在家中,真的是太无趣,她看附近有没有啥病例,就把几个牌友约了出去,几个人一同前往当地某麻将馆。

那时的麻将馆按规定,都应关门。但是看到麻将馆门半掩着,邓某等一拉门就进去了。麻将馆老板见邓某他们真是要打,开了一桌让他们玩一玩。

牌局开始后邓某一瞬间像变了一个人一样,看见很有精神。怎奈运势有些差,当日输了很多,别的玩家都劝导邓某改日继续打,邓某不行,还要继续打下去。

凌晨一点多的时候,人们都睡意袭来。这时,邓某也逐渐犯迷糊,几个人准备分别回家的时候。

当她们叫邓某时,发觉邓某早已趴到自动麻将桌上,不仅没有回答,嘴巴边上还有唾液。好几个人看到这一幕,瞬间慌了神,寻找麻将馆老板刘某寻求帮助。刘某一看这些状况,都不敢随意碰触邓某,连忙联系上了邓某弟弟,邓某弟弟赶到后,将邓某送到医院。

尽管送去医院救治,但还是无法救治来,医院评定,邓某系突发脑溢血身亡。

过后,刘某觉得理屈词穷,取出5万赔付给邓某的家属。可是,邓某的家属觉得这事需要由刘某负全责,将刘某起诉至法院,理赔31万。

一审判决

法院案件审理本案后认为,在邓某突发疾病后,刘某并没有第一时间拨通急救电话,在援助环节中存有过失。次之,刘某归属于违规经营,在确立休闲娱乐会所停止营业后,刘某仍然容许邓某等进到,要承担主次承担责任。

最终,法院作出判决,刘某赔偿邓某亲属15万余元。

律师说法:1、同桌的牌友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承担侵权责任的前提是行为人存在过错,在法律上过错构成有四个要件:

1.损害事实;2.行为违法;3.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4.行为人有过错。

打麻将是一种自发的休闲活动,本案,邓某做为麻将活动约局者,作为民事行为能力人,邓某应当对自己的身体状况有了解。

牌友没有预料邓某会突发脑溢血,并且尽到了对应的救助义务,三名牌友和邓某打麻将与邓某的死亡时间并没有在法律上有逻辑关系,因此同座的牌友不用承担连带责任。

2、麻将馆老板为什么要承担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37条:宾馆、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中,包含了救助义务。但是这种救助义务不是无限的,只有在经营者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才会产生损害赔偿责任。

本案,刘某在确立禁令下,依然打开麻将馆,让邓某等人打牌,自身存有过失。次之,刘某见邓某昏倒后,没及时地拨通急救电话,也存在着过错,因此刘某应当担负民事赔偿义务。

对此,大家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