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苍南县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实施办法》(简称《实施办法》)的通知,并从2022 年 10 月 5 日起施行,适用于苍南县全域范围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 包括征收住宅用房、商业用房、工业用房、仓储用房等补偿安置,房票可在全县范围内使用,这是7月份苍南发布“11条”楼市新政中关于鼓励“房票”安置的实施细则。

纵观本《实施办法》,拿地宝研究院认为有五大亮点值得关注:

1、最高可奖补30%

《实施办法》中明确,若选择房票的被征收人在房票出具6个月之内购房的,将可以得到三笔奖励和补贴,最高30%,分别是15%的房票奖励、征收实施单位额外增加5%的房票奖励、10%的补助。

具体细则如下:

(1)被征收人按期签约腾空房屋交付验收合格,并申请房票安置的,给予不超过权益金额15%的房票奖励;征收实施单位在本意见施行之日起一年内,可再增加不超过权益金额5%的房票奖励。

(2)被征收人购买政府商定住宅商品房可按购房时间段享受购房补助,购房时间以商品房销售合同网签时间为准。自房票出具之日起6 个月内购房的,一次性给予权益金额购房使用部分不超过 10%的补助;第7至9个月内购房的,一次性给予权益金额购房使用部分不超过8%的补助;第10至 12 个月内购房的, 一次性给予权益金额购房使用部分不超过6%的补助。自房票出具之日起超过一年购房的,不再享受购房补助。房票奖励和购房补助可累计使用。

2、用得早奖得多

从上述两条细则中可以看出,政府对房票使用给出了“三档梯度奖励”的方法,分别是6个月内补助10%、第7至9个月内补助8%、第10至12个月内补助6%,每个梯度相差两个百分点,对一张250万的房票来讲,早一个月就可以多赚5万块钱,这也是很划算的!

3、入学有“照顾”

根据《实施办法》,被征收人以房票购买政府商定住宅商品房的,住建部门网签备案的商品房销售合同视同产权证明,可以作为其子女入园入学的资格依据。被征收人子女户籍未迁出的,仍保留被征收住宅片区所在学区的入学资格。

苍南的这个入学“照顾”,应该说还是切中买房父母的“痛点”的!这个也就是说,使用房票购房,被征收人不用等到楼盘交付、办理不动产登记,就能在网签后凭销售合同办理入学,可提前2-3年获取入学资格!

4、房票有效期最多2年

根据《实施办法》,房票自出具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2个月,征收实施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延长12个月。也就是说,被征收人拿到房票后 ,使用有效期只有2年,到期后只能按权益金额+银行同期利息折返现金,奖励就享受不到了!

5、房源需“准入”

根据《实施办法》,房票安置房地产销售项目准入条件由县住建局公布,采用公开报名形式接受全县正在销售的房地产项目开发企业的申请,经审查确定最终名单并公示。拟出让地块可采用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一并签订房票安置准入协议。

纳入房票安置的房源,房企需要根据准入条件自己报名,同时还要接受住建部门的审查,为广大房票使用人筑起了一道防线!

◎来源:拿地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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