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文旅厅设立700个表彰名额促进全民阅读
嘉峪关市图书馆“向日葵悦书堂”亲子共读主题活动。
新甘肃客户端兰州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施秀萍)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文旅厅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评选2022年全省“书香社区”“书香之家”“阅读之星”的通知》,面向全省基层组织、家庭和个人,评选“书香社区”100个,“书香之家”200个,“阅读之星”400名,对提供公共阅读服务做出突出贡献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具有浓郁的阅读氛围家庭,养成良好阅读习惯的优秀个人进行命名表彰,以此促进全民阅读,推动陇原书香建设。
此次评选活动由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文旅厅主办,省图书馆、省图书馆学会、甘肃新媒体集团承办,全省各级各类图书馆配合联办。评选活动按照县级宣传、文明、文旅部门初审选拔,市级宣传、文明、文旅部门复核推荐,省级宣传、文明、文旅部门审定表彰的程序进行。甘肃省所辖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建有图书室、阅读书屋、文化驿站等公共阅读设施,有免费开放的保障措施,有与群众阅读需求数量相当的图书、报刊资源,均可申请参与“书香社区”的评选。常住我省的家庭,成员经常在公共图书馆借书阅读,热心参与阅读推广活动,或家庭有一定数量的藏书,家庭成员年均阅读量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均可参加“书香之家”评选。常住甘肃的个人,有良好的阅读习惯和浓厚的阅读兴趣,平均每天能坚持阅读半小时以上,或者持有所在地公共图书馆的借书证,经常到图书馆借阅,或积极参加各类阅读推广活动或全民阅读推广志愿服务活动的,均可参加“阅读之星”的评选。
活动从即日起至9月30日,全省范围内乡镇(街道)、村(社区)、家庭、个人,均可向所在地县级图书馆提出申请、报名参选。据悉,对评为“书香社区”“书香之家”“阅读之星”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家庭、个人,在创建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个人及其他的精神文明评选活动中,可优先考虑。(图片由省文旅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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