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伊丽莎白二世(现已经换成了查尔斯三世)是加拿大君主。可能多数人不知道的是,之前的伊丽莎白二世、如今的查尔斯三世,也是分别是加拿大10个省的君主。

下图:渥太华,国会大厦。

下图:魁北克城。

下图:爱德华王子岛。

有人会说,废话嘛,一国之君,当然也是各省之君。

不是那个概念!联邦与各省各有其君(尽管是同一个人),从法理上则意味着“省”不是“联邦”的下属,而是各有其主权。

下图:加拿大联邦议会大厦。

由于伊丽莎白二世常住英国白金汉宫,不能亲临加拿大,所以他委派加拿大总督代行其在加拿大联邦领域的君主权力,委派省督代行其在各省里的君主权力。

多说一句,身为加拿大君主的伊丽莎白二世,曾22次到访加拿大。虽不常住,也是常来。

下图:渥太华的加拿大总督府。

虽然总督、省督代表君主行使的权力大部分都是象征性的或礼仪性的,但他们也有一些实质性的权力,比如宣布议会休会或解散议会,批准或否决法案,等等,以实现王权对政府和议会的最后制衡。

这里插一句,至今为止,加拿大出过一位华裔总督,以及三位华裔省督。

下图:魁北克城堡,这里面也有一座总督府,总督每年都要来此住一段时间。

加拿大这个君主制叫“复合君主制”,即:加拿大所有11个政府领域(1个联邦和10个省)都有各自的君主,君主制在这11个领域内都是单独运作。该系统是由当初筹建加拿大联邦的那些人设计好的,他们认为如果没有各自且共同效忠的王室,联邦未来存在散摊子的风险。

下图:加拿大BC省议会大厦。

之前,加拿大民间一直有是否应废弃君主制的讨论。伊丽莎白二世驾崩之后,这方面的争论可能会进一步热烈。个人觉得,加拿大是否放弃君主制,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英国王室这个昔日的加拿大联邦粘合剂是否有起作用,以及是否已经在法理上、文化上形成了更强力的粘合剂。

下图:爱德华王子岛省、英属哥伦比亚省、新斯科舍省三个省的省督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