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借银行卡帮人“刷流水” 涉嫌“帮信罪”被抓

2022年6月份,在一次和朋友林某某聚会中,惠某某听其朋友介绍,只要银行卡借给他人挂在公司走流水,可以直接白给2000余元报酬。考虑到与朋友的交情及报酬,惠某某将自己新办的银行卡及绑定的网银盾、手机卡一同交给了他人使用。

期间,惠某某也感到很疑惑,询问朋友林某某为何不使用自己的银行卡,林某某表示自己的银行卡已经被冻结了无法使用,林某某并向惠某某保证很快会将银行卡归还给他。

经公安机关查证,2022年6月20日,惠某某银行卡账户被用于转移滕州诈骗案件被害人的被骗资金共计29万元期间异常流入资金共计150万余元。直到被办案民警抓获,惠某某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将事实全部如实交代。

目前,惠某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已被滕州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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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示:日常生活中,不少人对于“帮信罪”存在认识误区,自认为他们只是出借、出售银行卡,又没有亲自实施具体的犯罪行为,不至于承担严重后果。但事实却是,目前包括电信网络诈骗在内的网络洗钱、网络赌博犯罪均是借助银行卡进行资金的转移和套现。行为人出借出售的银行卡往往被用于向全国各地不特定的被害人实施诈骗,其涉案地区广、涉案人数多、涉案资金大,给公安机关的案件侦破和损失挽回带来极大的困难。

民警在此提醒广大群众,要提升自己的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妥善保管自己的身份证、手机卡、银行卡等重要证件。同时要自觉抵制不良诱惑,不要对“高额回报”心存侥幸,将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出租、出借、出售给他人进行转账否则铸成大错悔之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