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廉洁开发区”消息,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正风肃纪,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对3起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1.蒋官屯街道姜韩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韩德金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为自己和他人发放福利补贴问题

2018年至2021年中秋节、春节期间,时任姜韩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韩德金,利用发放老年人残疾人福利、高龄孤寡老人慰问金等方式,使用村集体资金为含其本人在内的4人违规发放补贴福利,韩德金的行为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2022年6月10日,蒋官屯街道纪工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2.北城街道崔庄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初玉民侵占集体土地并由此获得征地款、利息及租金收益问题

1999年至2021年期间,初玉民任崔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多次擅自垦荒,扩大自家种植面积,由原来的0.9亩耕地增加至2.12亩,且未按规定向村集体申请或进行公示。由此多获得征地款、利息及租金收益,初玉民的行为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2021年12月1日,北城街道纪工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物流园区邱庙村党支部书记陈立岭违法占用集体土地进行营利的问题

2006年至2021年期间,陈立岭在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违法占用村集体土地1.96亩,建设10余间板房经营饭店,陈立岭的行为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2021年12月10日,开发区纪工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3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有的用集体资金违规发放福利补贴,有的侵占集体资产为己有,有的违法占用集体土地获得收益,侵害群众利益,罔顾党纪国法,造成严重影响,与党的群众路线背道而驰,受到了处分。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一定要引以为戒,从中汲取教训,严守纪律底线。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落实落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拿出过硬措施,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精准监督、持续用力,把严查群众身边“微腐败”作为工作重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不断加大查办、追责问责力度,形成有力震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据“风清东阿”消息,2022年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东阿县纪委监委对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一、东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科员刘明波违规向他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问题:2016年7月,刘明波以“贺喜乔迁”为名,向他人(另案处理)赠送礼金6666元;2021年春节前,刘明波赠送他人(另案处理)现金20000元。2022年6月,东阿县纪委给予刘明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东阿县监察委员会给予刘明波撤职处分。

二、东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反不正当竞争股股长郑成林等2人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购物卡问题:2020年至2021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反不正当竞争股股长郑成林,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面值5000元购物卡;2017年至2020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三级主办、反不正当竞争股工作人员赵庆忠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面值3600元消费卡。2022年1月,东阿县纪委给予赵庆忠党内警告处分,东阿县监察委员会给予郑成林记大过处分。

三、东阿县亨通粮食资产管理中心主任房东海无公函招待问题:2016年9月至2021年9月,房东海在担任亨通粮食资产管理中心主任期间,无公函列支公务招待费2.38万元。2022年2月,东阿县纪委给予房东海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3起典型问题,有的违规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有的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购物卡,有的违规公务招待。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