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吴虎华 邹茜 何维民

建立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是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有效举措,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抓手,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生动体现。

今年3月3日,樟树法院在市工业园区挂牌成立“樟树市府院联动工作工业园区联络处”,在位于工业园区的张家山人民法庭挂牌成立“樟树市人民法院重大项目法官工作室”,有效解决了该市重大项目各类司法需求,激发了市场活力,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推动府院联动工作走深走实,该院将府院联动机制不断应用于法院执行工作领域,不断往横向、纵向延伸,目前取得了明显成效。

府院联动查人找物,有效解决执行工作中的难点、堵点、痛点。

一次次上门,吃的是闭门羹;一次次蹲点守候,结果无功而返;一次次寻找财物,反馈的是没有可供执行财产……执行难,难在查人找物。执行干警要找被执行人,如果主要靠登门挨家查问,耗时费力,也不可能真正掌握到被执行人的真实状况。部分被执行人即使有可供履行义务的财产,也是能躲就躲、能拖就拖、能赖就赖。这样,往往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没查实到被执行人名义下的财产,法律文书成为一纸空文,这影响到当事人胜诉权益的兑现,影响到权利人对司法的信任。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义下的财产信息一目了然,但其它隐名财产需要靠更多的相关证据去支撑。

查人找物,光靠法院单打独斗是不够的,基层乡镇政府均有挂点包片干部,与村居干部联系也紧密,更能解决查人找物难题。如该院执行张某某罚金刑一案中,通过街道联系被执行人居委会干部,了解到被执行人张某落网前从事经营生产原材料,可能在某公司有货款未结,后执行法官顺藤摸瓜,调查核实到可供执行的财产30余万元,该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府院联动执行调解,用心、用法、用情化解矛盾纠纷,深得民心,是执行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体现。

2019年8月29日,樟树市临江镇村民杨某无证驾驶无牌电动三轮车,与临江镇村民雷某驾驶二轮摩托车在临江镇某村附近发生碰撞,造成二人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后雷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杨某负此次事故主要责任,雷某负次要责任。雷某之亲属袁某、雷某某等六人诉至法院要求杨某承担赔偿责任,法院经审理判决杨某赔偿袁某、雷某某等因交通事故受到的损失3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杨某未履行相关义务,袁某等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案件系统查询发现杨某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杨某年近70岁,因本案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于2021年服刑期满才出狱。杨某个人名下无财产,案件一时陷入僵局。为了确保案件顺利执结,负责此案的肖法官积极争取该市临江镇综治中心、司法所等相关部门的支持,并决定“双管齐下”,一方面由政府工作人员做被执行人家属工作,另一方面由法院冻结被执行人名下的所有银行账户,并多次上门督促被执行人履行判决义务。最终在府院联动协调下,慑于法律威严,并在申请执行人袁某等人的谅解让步下,双方达成一致协议,被执行人杨某之子杨某某代其母亲一次性支付7万元赔偿款,该案执行完毕。

府院联动执行,既促使依法行政,又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020年12月,樟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企业违规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给不具有资质的药店,该企业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市监局立案后,依法作出了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后,该企业未按时缴纳相应罚款,也未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经市监局催告后,该企业仍未履行缴款义务,该局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通过府院联动执行机制,与检察院、市监局和相关企业通过座谈会的方式,听取企业负责人的意见。企业负责人对违规行为表示了诚恳的悔过,并提出由于疫情的影响以及生产经营困难等因素,企业现已倒闭,2万元的行政处罚款以及2万元滞纳金给企业经营者带来负担,请求减免滞纳金。在法院与检察院的共同努力下,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促成市监局和企业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市监局同意酌情减免2万元滞纳金。企业主动一次性缴纳2万元行政处罚款,并承诺以后一定守法经营。让疫情影响下,受罚企业有机会重新扬帆起航。

下一步,樟树法院将深入推进执行联动机制,构建协同作战的大格局,让更多的政府职能部门以及各乡镇政成为执行“加速度”的生力军,使府院联动机制得到社会各界更多的支持。

审签:郑少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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