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9月13日,江苏省全面部署海洋渔船做好第12号台风“梅花”防御工作。
记者从省渔业安全应急指挥中心获悉,中心全面落实全省在海渔船数量和渔民人数、各地渔船召回进展、渔民进港后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以及港内安全巡查。当前正值防台关键时期,中心要求严格落实各方责任,加强渔船返港动态管控,确保在台风到来之前渔船回港避风、养殖人员上岸避险。落实回港渔民“落地检”等疫情防控措施,加强渔港等重点区域巡查,合理安排停港系泊锚泊渔船,留足间距和疏散通道,防止发生港内船舶碰撞事故,确保台风过境期间安全。
在收到第12号台风 “梅花”气象预警信息后,省海洋渔业部门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指挥防范应对工作。加强工作部署,及时发布预警提示。9月11日发出防御第12号台风“梅花”提示函,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和市县部门监管责任,要求沿海各地加强与气象、自然资源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分析研判对海洋渔业安全生产影响,及时发布预报预警、科学安排渔船回港避风、抓好异地避风渔船监管、加强渔船返港动态管控以及严格落实应急值班值守;加强调度,科学有序召回在海渔船。通过海洋渔船监控系统实时监测在海渔船动态,加强指挥调度。密切省际合作,做好长江口海域渔船避风措施落实,对请求进港避风的外省籍渔船提供保障;压实属地措施,确保责任落实到位。督促沿海各地加强渔港码头和渔船集中停泊点等重点区域的监控和督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各地渔政船艇已做好备航等应急准备,全力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沿海三市第一时间印发应对台风工作提示单,南通市9个防台指导组于12日9时全部到岗,各县区主管部门9个渔港驻港防台专班已开展相关工作,6艘执法船已分赴启东茅家港、海门东灶港开展外地渔船进港避风引导;盐城市成立3个专项督查组,督查全市渔港台风防范工作开展情况;连云港市通过渔船管理服务组织将气象信息传达到每艘在海生产渔船,组织渔船返港避风。
全省海洋渔业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在海作业渔船安全返港。进一步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船东船长主体责任,确保在海作业渔船应返尽返,确保渔船安全;进一步强化工作督导检查,组成督查组赴沿海三市就防御及渔船回港情况现场督导;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抓紧研究灾害天气海洋渔船应急避险省级奖补方案,最大限度保障渔民群众利益。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丁蔚文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