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厂里的规定!”江苏苏州,发生了一件令人气愤的事情,某厂区大门口处,一女孩拖着行李箱准备出厂区,值班保安将其拦下,要求女孩打开行李箱,他要检查!女孩拒绝后,保安强行拖曳女孩,欲进行暴力检查!

从视频可以看到,保安要强行检查的事情,已经引起其他员工的注意,很多人停下来围观,只见保安强行拖曳,想要将女孩的行李箱拉走检查,女孩死死抓住行李箱不松手,甚至直接趴在行李箱上面,并冲保安大喊,你不要拉我!

保安听到后,并没有停手,他也冲女孩大喊,这里厂里的规定,出厂区行李箱必须要检查!女孩不同意,行李箱的东西,关系到自己隐私,怎么能让人随便看呢,双方僵持了很久后,女孩最终放弃,她拖着行李箱返回了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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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的争议很大,支持保安一方的认为,保安拿工资吃饭,厂里让他检查女孩的行李箱,他不检查的话,自己也要受到处分。

支持女孩一方的表示,女孩子行李箱内装有很多私人物品,这些东西怎么能让保安看到呢,这不是把女孩的人格尊严扔地上踩踏吗?

首先,从情理上讲,厂里怕工人出厂区时,偷偷夹带厂内的物品,要求对出厂区人员的行李进行检查,合乎情理。

有网友表示,这是不信任厂区人员,实际上,现实中生活中夹带的情况并不少见,特别是生产一些实用物品,或者可以直接换成钱的物品的厂区,夹带的行为甚至非常常见。

其次,从法律上讲,厂里规定厂区人员离开厂区,必须打开行李箱让保安检查,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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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女孩行李箱内的物品,属于其私密信息,别说男保安,就是女保安也不能随便打开检查。

民法典第1033条说得很清楚,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要么是取得隐私权人的“明确同意”,要么是依据法律的规定,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的处理他人私密信息的行为都构成侵害隐私权的行为。

在女孩不同意打开行李箱的情况下,保安不能强行开箱检查,此行为侵犯了女孩的隐私权。

最后,保安强行开箱检查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可以予以治安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有网友表示,保安是在执行厂里的规定,怎么能拘留呢?

实践中,因此被拘留的,并不在少数,理由前面已经说了,强行开箱检查,属于违法行为!即便厂里有规定,也无法改变这是违法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