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郁南县都城镇有2名男子因违反疫情防控要求,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
9月6日,镇防控办接到信息并与梧州市有关部门联系了解获悉,都城镇两名群众覃某某(男)、蓝某某(男)于9月3日在梧州市某餐馆与一阳性个案同时空就餐,被列为密切接触者。
经查,覃某某和蓝某某由梧州市返回郁南县后并没有在“云浮防疫”微信小程序或到村(社区)报备,也没有主动落实好核酸检测。在梧州市发生本土疫情后,两人也没有及时进行报备和落实“三天两检”相关健康管理要求。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都城派出所和城北派出所分别对覃某某和蓝某某依法予以治安处罚。
警方和疫情防控部门提醒: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为了您和他人健康,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要求,所有从疫情风险地区来(返)郁人员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必须提前一天通过“云浮防疫”微信小程序向目的地所属村(社区)、单位或酒店进行报备,根据出发地和途经地疫情风险等级落实分级分类健康管理措施。对不报备或故意隐瞒、漏报、谎报、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
【南方日报、南方+记者】王谢思齐
【来源】郁南融媒
【作者】 王谢思齐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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