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慈(1186年-1249年),字惠父,南宋法医学家,所著《洗冤集录》是中国第一部系统的法医学专著,也是世界最早的法医学专著,被尊为“世界法医学鼻祖”。

宋慈是进士出身,曾四次担任南宋省级的司法官(提刑),有着二十多年的司法仕宦生涯,多地为官,长期一线,积累了丰富的司法经验。

宋慈办案的突出特点有二:

一,首重证据,不轻信口供,始终坚持把证据摆在首要位置,这无疑是非常先进的司法理念。

二,务选良吏,看过《大宋提刑官》的朋友知道,剧里的“吏”都不是善茬子,小吏们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其官位虽卑,其能量却大,搅动一方,乌烟瘴气。慎选良吏办案,老百姓之福。

前几年,何冰老师主演的《大宋提刑官》火遍全国,让现代大众对宋慈、对《洗冤集录》再次加深了印象。本文是宋慈《洗冤集录》的自序,我在读的时候,脑海里浮现的正是何冰老师的声音。一字一句,声声带响,贯入心底。

何冰老师的台词功底,不需我去夸,那在戏剧圈是人所共知的。尤其请大家仔细读读第一段,找找何冰老师的感觉~~

宋慈,一生只追求正义。官阶不高,所从事的专业也不为人所喜,但这样的先贤,值得我们永远铭记!

“深耕力作成大材,慈航普渡惠众生”

【原文校读】

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盖死生出入之权舆,幽枉屈伸之机括,于是乎决。法中所以通差令、佐、理、掾(yuàn)者,谨之至也。年来州县悉以委之初官,付之右选。更历未深,骤然尝试,重以仵作之欺伪,吏胥之奸巧,虚幻变化,茫不可诘。纵有敏者,一心两目,亦无所用其智,而况遥望而弗亲,掩鼻而不屑者哉。
慈四叨臬(niè)寄,他无寸长,独于狱案,审之又审,不敢萌一毫慢易心。若灼然知其为欺,则亟与驳下;或疑信未决,必反复深思,惟恐率然而行,死者虚被涝漉。每念狱情之失,多起于发端之差,定验之误,皆原于历试之浅,遂博采近世所传诸书,自《内恕录》以下凡数家,会而粹之,厘而正之,增以己见,总为一编,名曰《洗冤集录》。刊于湖南宪治,示我同寅,使得参验互考,如医师讨论古法,脉络表里,先已洞澈,一旦按此以施针砭,发无不中,则其洗冤泽物,当与起死回生同一功用矣。
淳祐丁未嘉平节前十日,朝散大夫新除直秘阁、湖南提刑、充大使行府参议官宋慈惠父序。
贤士大夫或有得于见闻及亲所历涉出于此集之外者,切望片纸录赐,以广未备。慈拜禀。

宋慈《洗冤集录》自序

【注释】
大辟:死刑,通常指杀头。
权舆:起始、萌芽,此处指原始依据。
令、佐、理、掾:代指各级官员,令指主管正职(知州、县令)、佐指副职(主簿、县丞、县尉)、理指治狱官(司理参军)、掾指其他辅官。
右选:宋代,吏部侍郎分为左选和右选,掌右选者负责武官的铨叙选授。因此,一般用“右选”代指武官。
仵作:古代从事尸体检查、处理、殡葬行业的人,常被官府雇用验尸。
吏胥:官署中办理簿书案牍等事务的一般官吏。

※每天读一篇古文,发现不一样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