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杨福林的心目当中,杨福林容不得任何人对他质疑,不论是在心目中,还是在其行动中,他自己就是老大,他自己也无数次向当事人宣称,“法庭我杨福林说了算”!有若干人作证!

一般的老百姓可能认为杨福林说这句话没错,因为所有的当事人都看到的是杨福林说了算,不管正误。但在我的眼里,这是杨福林无视党纪国法的铁证。法院是人民的法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法院,杨福林违法乱纪,办人情案关系案,人为操控案件,未审先胡说八道,他说了不算!这里补充一句,杨福林对不少的关系人,或者是有利可图的人,往往未审都给人下了结论。

杨福林骗人的手段可以用哄吓骗来表述,而且这句话是如实,没有任何虚夸的成分。杨福林并没有多少文化,我这样绝对没有贬低他的意思,如果杨福林对这句话不服气,可以让社会监督,他有有没有能力写出一篇像样的法律文书,因为这是作为一个庭长必须具备的基本法律文化素质。如果一名庭长既然写不出一份像样的法律文书的话,这样的庭长是文化高,还是低,其实答案是不用我们说。杨福林自己也会有清醒的判断。

根据我本人的长期体会,一般而言,杨福林表面上他会装得好像很客气,当然,客气本身并没有错,但是杨福林的客气也是邪恶的,因为他的目的就是利用表面上的客气交换别人对他的信任,任由他宰割,必须要听他的话,必须要他说什么就是什么,而一旦是不听他的,他就会威胁当事人要给当事人败诉,他还会给这样的当事人扣上一顶帽子,说不识好歹,他会把自己装扮成公平正义的化身,但实际上他内心非常邪恶。我这样说,都是有实实在在的案件证据作支撑的,杨福林从来不敢面对我的意见,这一点已经被大量的案件事实证实。

举一个例子,比如说在一个股东应该按公司章程交纳股金的案件当中,他先是对当事人极尽之能事地说“这个案件事实很清楚了,被告认可”,并且还兄弟长兄弟短的称兄道弟。

这是一个二人合伙成立的公司而另外一名股东不交纳股金的案件,当事人主张这名股东应该依照公司的章程的约定缴纳股金,这当然应该得到支持的案件。但杨福林如此,其动机是要原告方当事人听杨福林摆布,没想到这名当事人坚持要请自己信任的代理人,杨福林在哄不成之后,完全变成了另外的样子。

判决书可以证实,杨福林的判决股东可以不交股金,可以不顾公司面临的困难。按照杨福林的说法,一个公司交股金不是公司成立之后应该交,或者是公司在创办的过程当中应该交,而是要到公司垮台的时候才交。而实际情况是,即便现在也未交。

杨福林就是这样操控案件的,我这样说杨福林绝对没有诋毁杨福林的意思,判决书就是铁证。像杨福林如此的枉法裁判,可以足以证明杨福林就是一个地地道道的犯罪分子,整个永胜县创业后因诉讼陷入被动的创业者,很多都是杨福林这样的法官操控所致。他根本无视党中央改善营商环境的政策。

另外一起案件可以证明杨福林连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都区分不清楚。在翠湖的承包权益保护的案当中,在杨福林的操控下,竟然让行政机关以民事诉讼来起诉承包人,创造了全国行政机关起诉公民的先例,真是滑天下之稽。

杨福林就是一个坏事做尽的一个人,我绝对敢这样说,让这样的人守护公平正义,简直就是人民法院的耻辱,本人坚定不移的认为杨福林这样的人必须清除出法院队伍,只有这样的人被清除出法官队伍,丽江法制建设才会有蓝天白云,如果这样的人充斥法院队伍,就是对党中央努力要求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的背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