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定价目录的通知》《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州市城市公共停车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等规定,我局拟完善调整长泰区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现将有关收费标准完善调整方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适用范围
本收费标准适用于长泰区范围内提供机动车停放场地服务并收费的,且实行政府定价和指导价管理的公共停车场(含停车场、停车库、停车楼等停车场所)以及路内停车泊位。
二、管理方式
(一)车站、码头、交通枢纽站和公共交通(含轨道交通)首末站、换乘站等配建的停车场和路内停车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
(二)下列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1、政府全额投资(指政府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公司、交通投资公司和国有企业全额投资)建设的专业停车楼、政府全额投资建设的地下专业停车场;经政府依法批准设置的临时公共停车场(停车泊位)。
2、公立(办)的医院、学校、公园、博物馆、图书馆、青少年宫、体育场馆、科技馆、殡仪馆、养老院等配建的停车场;其他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停车场。
3、旅游景区配建的停车场。
三、收费标准
(一)长泰区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公共停车场按类别划分:
1、实行一类收费标准的公共停车场:政府全额投资(指政府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公司、交通投资公司和国有企业全额投资)建设的专业停车楼。
2、实行二类收费标准的公共停车场:公立(办)的医院、机场、车站、码头、交通枢纽和公共交通(含轨道交通)首末站、换乘站以及旅游景区等配建的停车场;政府全额投资建设的地下专业停车场。
3、实行三类收费标准的公共停车场:学校、公园、博物馆、图书馆、青少年宫、体育场馆、科技馆、殡仪馆、养老院等配建的停车场;经政府依法批准设置的临时公共停车场(停车泊位);其他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停车场。
长泰区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公共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单位:元/辆次
2、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公共停车场上表收费标准为最高价,经营者可根据成本和停车供求情况进行下浮。
3、计费时间以车辆连续停放24小时为一个周期,超过一个周期后重新计费。采取计时收费的,因收费管理系统故障造成不能准确计费或无法计费的,收费标准按最低档次标准执行。
(二)路内停车泊位按同一收费标准执行,具体收费标准详见下表,执行范围为长泰区(具体收费路段依据政府规定,现行路内停车泊位收费范围详见附件,经区政府批准的新增收费范围执行此收费标准)。
长泰区实行政府定价的路内停车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单位:元/辆次
2、计费时间以车辆连续停放24小时为一个周期,超过一个周期后重新计费。采取计时收费的,因收费管理系统故障造成不能准确计费或无法计费的,收费标准按最低档次标准执行。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一)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及救护车等车辆。
(二)执行应急抢险救灾和市政设施正常运营作业、维护、抢修任务的车辆。
(三)由持残疾证的残疾人本人驾驶的合法残疾人专用车辆。
(四)党政机关、群团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机构,办公时间对外来办事车辆提供停放服务的。
(五)新能源汽车24小时内首次停放免收2小时(含)车辆停放服务费,2小时后按同车型现行收费标准收取。24小时内多次进出的,仅首次停放享受2小时(含)免费停放服务。连续停放时间超过24小时的,仅享受一次2小时(含)免费停放服务。
五、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应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和收费情况报告制度
机动车停放服务经营单位应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置收费公示牌,按规定公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内容,包括经营者名称、定价形式、收费依据、收费标准、计费方法、免费停放时段和对象、投诉举报电话12315等要素。实行政府定价和指导价管理的机动车停放服务经营单位应于每年4月底前将本单位基本情况和上一年度收费情况书面报送区发改局。
六、执行时间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执行。《长泰县物价局关于长泰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泰价〔2017〕8号)文件同时废止。执行期间如遇有关政策调整,从其规定。
七、征集意见时间与方式
(一)征集时间:2022年9月5日至9月11日
(二)反馈意见形式
1、来信请寄:漳州市长泰区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管理股收,邮编:363999;
2、来访请至:漳州市长泰区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管理股(中山北路旧公安局大楼四楼);
3、联系电话:0596-8320105;
4、传真:0596-8321289;
5、邮箱:fgj@changtai.gov.cn;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件:长 泰 区 停 车 泊 位(全)
漳州市长泰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9月5日
(来源:漳州市长泰区人民政府网站) 【投稿、区域合作请邮件 信息新报 3469887933#qq.com24小时内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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