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部及各省市的《工资支付规定》来看,企业安排员工待岗的前提是“非因劳动者的原因造成企业停工停产”。因此,在符合待岗前提的情况下,企业可以单方决定员工何时进入待岗状态,不必征得员工同意,但企业必须履行通知员工何时开始待岗的义务。

企业安排员工待岗后,员工虽然无法正常提供劳动,但是员工和企业之间依然存在劳动关系,所以,企业仍然有义务向员工支付相关待遇。员工开始待岗的第一个月,工资是要全额发放,如果企业从第一个月就给员工发放待岗工资,那就属于克扣工资了;待岗满一个月的次月开始,企业才可以给员工发放待岗工资。各地待岗工资标准不同,具体可以查询当地工资支付规定。

法律依据:《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89号)第十二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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