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2022年9月12日,英国伦敦,英国国王查尔斯三世和王后卡米拉首次在议会大厦发表讲话。
“查尔斯三世”还是“查理三世”?
在中国外交部网站的新闻稿中,“Charles III”的中文译名被明确定为“查尔斯三世”。这个译名好像没有任何问题,毕竟国人已经称呼他“查尔斯王子”好几十年了,而且“查尔斯(Charles)”这个英文名在国内也是广为人知。
但问题是,“查尔斯三世”之前的“Charles I”(1600-1649)和“Charles II”(1630-1685)也非常有名。作为“英国资产阶级革命”中的重要人物,他们在中学历史教科书中分别以“查理一世”和“查理二世”而为人熟知。
2002年“人教版”九年级《世界历史》教材,左边小字部分介绍了1649年“查理一世”被处决的故事
本文采用的是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93年版的《世界人名翻译大辞典》
不仅是英国,其他国家历史上叫“Charles”的君主也应该译成“查理”。例如法国启蒙思想家伏尔泰为瑞典国王“Charles XII”(1682-1718)所作的传记就被译成《查理十二传》(商务印书馆2016年版)。但这种做法并不适用于现代的欧洲君主,例如今天的瑞典国王就不被译作“查理十六世”,而是按照“名从主人”的原则,用“Charles”的瑞典语变体“Carl”,译成“卡尔十六世”。同样,今天的英国国王也应译作“查尔斯三世”。
这种在人名翻译时对历史君主“区别对待”的做法在《世界人名翻译大辞典》的其他条目里有更加清楚的体现。例如“Frederick”译作“弗雷德里克”,同时说明对“公元12-19世界欧洲历代王侯、君主”应译作“腓特烈”,例如著名的普鲁士国王“腓特烈二世”(1712-1786);“Ferdinand”译作“费迪南德”(英、德、荷、西等国)或“费迪南”(法国和丹麦),同时说明对“公元15-19世纪欧洲诸国的历代皇帝和王公”应译作“斐迪南”。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