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自驾游两年的阿姨苏敏首次回家。这次回家苏敏除了看望家人,还有一个重要的目的,就是想和丈夫就以后的生活进行沟通。9月11日,苏敏和丈夫在女儿家见了一面,相处氛围十分紧张,两人提到过路费的事又有些争执。

之后,苏敏决定准备向丈夫提出离婚,他同意的话就同意,不同意的话,自己会起诉离婚。苏敏阿姨认为自己和丈夫也没有什么财产纠纷,车是我自己买的,家里就一套房子,他要可以给他。

不过苏阿姨对于夫妻财产的认识还有一个问题没有意识到,如果阿姨决定和丈夫离婚,她要面对现在百万粉丝账号是夫妻共有财产的分割问题,可能很多网友对这个知识点没有任何认知,我给大家来梳理一遍。

百万粉丝账号是阿姨自己一个人做起来

2020年9月23日,56岁的她下定决心,“逃离”让她窒息的婚姻生活,在网上买了各种自驾旅行、户外装备,载着车顶帐篷,踏上自我治愈的自驾之旅。在这两年的自驾旅程中,56岁的苏阿姨从很多资深驴友身上学到了很多户外生存技能,请教了很多旅游知识和经验;看过了祖国大好河山的风景,结识了全国各地的自驾旅游爱好者。

为了能够让自己的自驾旅游能够维持下去,苏阿姨通过自学和请教朋友,学会了如何拍摄,学会了如何做自媒体。苏阿姨在她两年的时间里创作了400多个记录视频,全网拥有了两百多万粉丝。

这个账号是以她的个人身份信息注册的,账号也是她自己在独立运营,我们在她的视频里,能够看到最初的沉重心情,到后来的自由飞翔心情。这个账号具有鲜明的个人IP属性,所有的内容都是阿姨自己一个人做出来的。

百万粉丝账号权属法律认定是夫妻共有财产

百万粉丝账号权属法律认定是夫妻共有财产

但是当面临夫妻共有财产认定的时候,阿姨百万粉丝账号的财产属性认定,以及如何法律意义上分割财产就不能按照上面所述情况来确定,虽然账号是阿姨是一个人做起来的。

根据民法典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合法经营的网络平台账号等属于网络虚拟财产,受到法律保护。这一点是认定百万粉丝账号的财产属性。

在离婚的时候,用于商业经营的账号拥有一定的粉丝数量时具有一定商业价值,具有了一定的财产性,就要作为财产进行分割。因为账号注册是在阿姨和她丈夫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注册并经营的网络平台账号,因此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不过,目前网络平台个人账号都是采取实名注册方式,平台管理政策都直接针对注册人,账号与注册人是密切的关联关系,具有一定的人身属性,所以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对自媒体账号这样的网络虚拟财产,不能简单地当作普通财产进行分割,需要双方协商或法院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但可以肯定一点的是,苏阿姨百万粉丝的自媒体账号具有很好的商业价值,这个从过去账号运营情况可以证明,苏阿姨也必须面对百万粉丝账号是夫妻共有财产的现实。如果后续离婚时,苏阿姨丈夫没有放弃这个账号的共有财产权利,那苏阿姨就要给予适当补偿,达成协议离婚。不过,苏阿姨丈夫也可以自愿放弃这个权利。

祝愿苏阿姨和她丈夫能很好地协商解决这个事情,祝愿苏阿姨晚年幸福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