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兵团纪委监委公开通报四起违规吃喝典型问题
日前,新疆兵团纪委监委对4起违规吃喝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第一师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原副局长朱芸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8年5月至2020年12月,朱芸在任第一师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副局长期间,在阿克苏、阿拉尔、成都等地先后11次接受3名执行案件当事人、3名中介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的宴请。因其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9月,朱芸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1年10月,朱芸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第二师33团公路养护队原队长李开文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4年至2018年,李开文在任33团公路养护队队长期间,在其经营的33团新丝路驿站风情园内,多次接受33团拉运砂石料的大车司机、车队队长、运输公司老板等人宴请,在对上述管理服务对象违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时,擅自降低处罚标准,有的甚至不予处罚。因其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9月,李开文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降低其享受的待遇(降至管理10级),收缴违纪违法所得。
第十师183团原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武装部部长冯建辉违规吃喝问题。2021年1月29日,183团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武装部部长冯建辉,在分管团场疫情防控等工作期间,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组织其分管的机关部门、事业单位14名干部到北屯市聚餐饮酒唱歌。因其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4月,冯建辉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第十二师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王健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3年6月、2015年6月及2017年6月,王健在任十二师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期间,先后3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为其举办的生日宴请。2019年6月、2020年6月,王健退休后又先后2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为其举办的生日宴请。因其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0月,王健被开除党籍、按规定调整其退休待遇,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王健的上述行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徇私枉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十九大后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十二师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师党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健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调整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兵团纪委监委指出,中秋、国庆节假日将至,兵团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做到以案为鉴,清醒认识“酒桌”“饭局”常常是围猎干部、权力寻租、营造“圈子”的剧场,树牢纪法意识、规矩意识,厘清公私界限,营造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亲”“清”政商关系,对目的不纯的饭局坚决说“不”,做到不触电、不嘴软、不栽在因“饭”而设下的“局”里。
兵团纪委监委强调,兵团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层层压实作风建设政治责任,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不断筑牢拒腐防变的作风“防火墙”,坚决夯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从领导干部抓起,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紧盯“天价”月饼和蟹卡蟹劵背后的“四风”问题持续发力,坚决纠治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顽瘴痼疾,对顶风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对隐形变异现象有效破解,坚决防止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要坚持纠树并举,大力倡导新风正气,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弘扬党的光荣传统,传承兵团精神和胡杨精神、老兵精神,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连云港市通报五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件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攻坚年”的工作部署,强化警示震慑,严明纪律规矩,持续推动全市营商环境大改善、大提升,现将五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员李进损害司法执法环境问题。2011年8月至2020年8月,李进非法收受徐某某等人所送财物,为相关人员在案件审判、执行等方面谋取利益。李进被开除党籍,正在按法定程序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东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原负责人文侠损害行政审批环境问题。2011年9月至2021年中秋节,文侠非法收受潘某某等人所送财物折合共计29.94万元,为相关单位和人员在规划方案审批、项目选址、规划方案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文侠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文侠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灌南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原四级主任科员潘恩龙收受干股分红问题。2018年10月至2019年12月,潘恩龙收受干股分红共计12万元,为相关人员在某教堂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等方面谋取利益。潘恩龙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潘恩龙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因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三个月。
赣榆区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仲永康损害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问题。2011年2月至2019年4月,仲永康非法收受某烟花爆竹专营公司等行政管理对象所送钱款共计33.866万元,为相关企业在垄断赣榆区烟花爆竹销售市场等方面提供帮助。仲永康被取消退休待遇,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江苏瀛洲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孟小兵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问题。2013年至2021年,孟小兵非法收受仇某等人所送财物折合共计88.3万元,为相关单位和人员在工程承接、工程变更、工程款支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孟小兵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孟小兵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三个月。
上述五起典型案件,既有党员领导干部,也有普通工作人员,都存在规矩意识不强、服务企业不力、政商交往不清等问题,严重干扰破坏了正常市场秩序,均受到严肃处理。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理念,切实做到“亲而有度”“清而有为”。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立足全市大局,拿出“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畅通政企沟通渠道,用心用情帮助企业解难题、渡难关,打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投资兴业环境,形成重商、亲商、爱商、安商的社会环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对政令不畅、责任不实、措施不力等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以及吃拿卡要、官商勾结、随意执法等顶风违纪行为,严查快处、通报曝光,以严的纪律、实的作风推进营商环境持续向好,为扛起光荣使命、加快新时代“后发先至”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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