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克力博士,国研新经济研究院创始院长、新经济智库(CiNE)首席研究员、湾区新经济研究院院长

近年来,链长制在我国各地推行,被视为稳链固链、推动全产业链优化升级的重要机制和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有益探索,大有遍地开花之势。在中央部委层面,近期国资委也着力推进现代产业链链长建设。

在国内外形势复杂、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背景下,链长制正成为强化产业链供应链韧性的现实路径和加速产业转型发展的有力手段

作为一项源自地方的制度创新,链长制经历了“中部城市首创—沿海省份推广—国家层面认可—全国竞相运用”的发展过程。其创造性在于,以重点产业强链、补链、延链、建链为目标,让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有机结合成为可能。链长制以“链长+链主”的工作推进体系为基础,构建前瞻性应对机制链主由产业链上的龙头企业担纲,协同推动重大规划、工程落实,其中专精特新企业是培育重点;链长则由地方政府相关负责人担任,统一协调内外部资源,统筹重点产业链建设及各方行动,以此为抓手贯通上下游产业链条。

链长制的兴起符合产业集群理论,同时也与近些年因贸易摩擦和疫情引起的产业链变局有关。产业链是各产业部门之间基于一定技术经济关联和时空布局关系而形成的链条,各地通过推出链长制,组织研判产业经济规模、工艺技术路线、装备设施成本,提出产业循环半径,意在特定区域内搭建一条条产业链、形成体系化的产业链闭环。

作为产业治理实践手段,链长制通常落在主导产业、优势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领域,为各地应对外部冲击、提升经济发展质量提供机制支撑。

从地方经济来看,无论是市场主体的良性互动,还是产业经济的培育成长,都有了更为高效的制度保障。在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和企业能动性的同时,各地因势利导,运用链长制为补链固链强链注入润滑剂,精准破解产业链协同发展难题,不断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

不过,链长制这项制度创新设计尽管已迅速在众多省市推行开来,也取得实质性进展和阶段性成效,但实践时间毕竟较短,在落地过程中仍需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并规避一些可能的误区或“雷区”,切实用好用活这个产业创新的加速器。

一是调动两个积极性,激活链主内生动能,发挥链长助推作用

链长制的要义在于调动链主和链长两个积极性,二者互补互促,共谋发展。链主利用自身市场份额、产业发展和项目资源等优势,牵引和推动上下游关联企业扩大投资;链长通过招商引资奖励、支持链主与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等方式,提升链主生态主导力。在此过程中,链长不能替代链主直接配置市场资源,链主也不可挟链自重而忽视融通共生。应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为优化营商环境、营造良好生态保驾护航。

二是坚持差异化原则,加强产业统筹协调,实施更多实招硬招

要从实际出发制定产业链发展配套政策、绘制产业链地图和招商地图,统筹推进项目建设、人才引进、招商引资、技术创新、政策扶持等各项工作。坚持锻长板与补短板并举,将关联度高、协同性强的各类企业及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纳入产业链,充分运用好企业、资本、科研机构、领军人才、服务资源构建全产业链、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打造新兴产业集群、推动传统产业升级,鼓励企业主动参与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启动投资规模较大、投入产出比高的引擎性项目,形成全产业链融合发展新模式。

三是立足全国大市场,降低市场交易成本,增强全局竞争优势

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中央要求破除各种封闭小市场、自我小循环。各地应找准自身功能定位,避免低层次重复建设和过度同质竞争,不搞“小而全”的自我小循环,更不能以“内循环”的名义搞地区封锁。要站在全局高度用好用活链长制,加快产业链上下游、产供销、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畅通产业循环、市场循环、经济社会循环,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共同塑造我国国际合作与竞争新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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