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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一名警察吃野味、喝茅台消费5688元但未付账,事后饭店老板被抓,并因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被定罪。时隔五年,老板打官司讨要饭钱,一审法院认定当年警察就餐“系刑事侦查行为”,驳回起诉。近日,这一案件被报道出来,引发网友的热议。
看了这个新闻,觉得真是个怪事。吃了人家的,喝了人家的,还赖账,还美言是工作需要。来看看具体事件吧。
2017年5月26日,民警夏某至葛某某开设的位于上海市闵行区的一家餐厅预订包房,并留下个人手机号,谎称自己姓吴,要请领导吃饭,第二天,来了四人在包房消费了一瓶飞天茅台酒在内的野味大餐,共计5688元。但夏某仅支付了让原告购买香烟的300元。
夏某当时用的假名字,预留了电话,本以为是正常的生意,没想到却是一个陷阱,葛先生当天没在,饭店的厨师和服务员说,夏某等4人当时说检查消防,还带走了3条眼镜蛇和一条王锦蛇,第二天,4人在包房内大吃了一顿。
这是当天的菜单显示,夏某4人点了椒盐大王蛇两天,还有两份牛肉,凉拌蛇皮和糟卤蛇段,眼镜蛇炖土鸡汤,花生米和蔬菜,还点了一瓶53度的飞天茅台,一共花费了5688元,菜单上面还留下了夏某的联系方式。
夏某在吃饭期间提到要对饭店罚款3万元,不仅想要白吃一顿,还要罚款,这是威胁。夏某又说,蛇类餐饮是灰色行业,事情可大可小,罚款就可以平息事端,这不是明显的暗示。谁知葛先生不上路子,葛先生很气愤说,自家的蛇都是从正规养殖场买的,有合法的来源证明,夏某一听就火了。后来就直接将葛先生跨区带走,并立案调查。
法院经查,原告葛某某在上海市闵行区一家潮汕蛇庄经营蛇类火锅等食品,2017年5月25日,公安机关在上述店铺内查获待销售的眼镜蛇三条,并于次日将原告葛某某抓获。经鉴定,涉案的三条眼镜蛇为舟山眼镜蛇,系《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二物种。后原告葛某某因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葛先生被拘役后,饭店也经营不下去了,转让给别人,一直咽不下这口气。但他认为夏某等人的目的就是吃拿卡要,消费了5688元,只给了300元烟钱,他后来到法院起诉夏某,但法院认为夏某的行为是刑事侦查行为,驳回了他的起诉。
他非常气愤,把事件放到网上,请大家来评评理。
从大面上来讲,不同的群体,站在不同的角度,对事件的认知也出现差异,这是不可避免的。拿该案来说,涉事警方及法院,认定了民警的喝茅台、吃野味行为是“刑事侦查行为”,民警喝茅台、吃野味的前一天,还带走了3条眼镜蛇和一条王锦蛇;吃完之后,饭店老板被抓,并以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追究刑事责任,这也是警方所说“刑事侦查”的由头。;
但饭店老板葛青松则认为,涉事民警来饭店就餐是民事行为,不能因为执行某种公务就可意侵害他人利益不支付饭钱,他已向4人提供了餐饮服务,双方的餐饮服务合同已经生效并履行完毕,其拒付餐费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规。
桥归桥路归路,即使那天民警确实在执行“侦查”任务,也有借办案之名到执法对象处蹭吃蹭喝的嫌疑,这不是逃避承担民事责任的理由。
当然这些都是表面的,说点现实的。
1、如果侦查野生类动物食用,用得着去亲自食用吗?用钓鱼执法吗?现场不能抓获吗?
2、侦查案件,你为什么还要饮酒呢?我们再退一万步讲,你即便要饮酒,那也不一定非要整一瓶茅台,喝最好的酒。
3、办案很要抽烟吗,买300元的烟怎么解释,严重违反“八项规定”。
4、查一查同一天去的4个人,是不是都是办案民警,还是夏某的朋友。
5、查一查此案有没有提前立案,还是临时起意的。
再退一步讲,如果这些行为都是侦查行为,那打击嫖娼行为的警察不要累死了,天天搞夜查,几天的刑侦搞下来,身体都被掏空了。其实明眼人就能看出来,他们一帮子人就想吃霸王餐,饭店老析有软肋拿捏在手中,谁知老板根本就不吃这一套,他们恼羞成怒,以权谋私。
明显的违法行为居然被包装成正义之举,明明是错误行为,真是有损行业名誉,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谁对谁错,能够知道真实情况。
随着舆论的发酵,上海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针对群众反映“杨浦分局长白新村派出所民警于2017年5月办案期间就餐未付款”一事,已责成督察总队、法制总队、杨浦分局成立联合调查组,全面查清事实情况。警方将根据调查结果,严格依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
我们等待真实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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