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律师,曾在这个行业摸爬滚打多年,见过太多的案件,在这些案件中,有许多让 人难以接受的现实。
这些案件中,不乏人性缺失、道德沦丧,也有因不公而引发的血案,更有因无奈而误入歧 途的,终究这些问题导致了一个人走上了绝路。
纵观案件百态,心中难免会生出万千不甘,笔者借用手中之笔,将其一一记录下来,希望 借此警示世人,以防类似问题再次出现。

都说母爱是天底下最无私,最伟大的爱,没有母亲会不爱自己的孩子。

但有些人天生就极度自私,把孩子当作工具,甚至插足亲生女儿的婚姻,导致惨案发生。

本案中的王桂芬(化名,文中人名均为化名)就是一个自私的母亲,和女婿乱了纲常,最后自食恶果。

2011年3月21日凌晨两点,黝黑安静的小巷突然变得灯火通明,嘈杂不已。

“失火了、失火了!快来人啊,救火!”小巷里一座屋子火光冲天,热浪翻滚,周围的邻居救火的救火,报警的报警。

消防队赶到并把火灭掉时,已经过了一个多小时。消防员进到屋子里一看,两具被火烧焦的尸体倒在大门口。

经过法医辨认,死者为一男一女,男性三十岁左右,女性五十岁左右,女性死者肚子里还有着一个刚刚成型的胎儿。

民警向周边的邻居们询问得知,这户人家平日里是三人居住在一起。分别是母亲王桂芳,女儿李璐,女婿张勇。

显然,死者极有可能是王桂芳和张勇。那么问题来了,女儿李璐去了哪里呢?为何今日屋子里只有张勇和王桂芳二人?

不见踪影的李璐很有可能就是纵火者。

通过监控录像,警方在整个县城进行地毯式搜查,终于在3月23日晚在一个不正规民宿里将李璐抓获。

躲了两天两夜的李璐已经濒临崩溃,还没等警察询问就直接承认了火是她放的,人是她杀的。

李璐哭泣着说出了自己杀人的原因。

李璐时年三十岁,王桂芳案发时四十八岁。王桂芳十八岁生下李璐时,丈夫不辞而别。

王桂芳也不喜欢李璐,把李璐丢给自己的母亲——李璐的外婆,自己一个人在外面花天酒地。

等到李璐工作以后,认识了现在的丈夫张勇,并且结了婚。王桂芬才厚着脸皮找到了李璐,希望李璐给她养老送终。

看在外公外婆的面子上,李璐接受了王桂芬,让王桂芬住在她和张勇的家里。可李璐万万没想到,她这是引狼入室。

王桂芬虽然年纪已经大了,但却经常打扮得花枝招展。经常在外面和几个男人一起厮混,引得邻居们议论纷纷。

李璐感到丢脸,就让王桂芬好好待在家里。王桂芬自感寄人篱下,便听了李璐的话,虽然每天依旧打扮精致,却很少出门了。李璐看着听话的母亲,感到满意。

谁曾想到,李璐在外出出差两个月回来后,母亲竟然告诉她,她怀孕了。

李璐以为是母亲和外面男人的孩子,虽然生气,但是也没多说什么。毕竟是王桂芳是自己的母亲,自己不好管太多,只希望母亲能够和那个男人结婚好好过日子。

李璐问了母亲,那个男人是谁,王桂芳竟然支支吾吾地不肯告诉她,李璐顿感恼火。这都怀孕两个月了,是不打算结婚直接生下孩子吗?

李璐到社区去打听,周围邻居都说不知道,他们都说这两个月母亲很少出门,没看到她和什么男人有来往。

就在这时,一个大妈开玩笑似地说:“你们都说没见到她出门,难不成这孩子还是家里男人的不成?”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李璐听了心里咯噔一下。她对自己说:“母亲和丈夫怎么可能做出这种荒唐事。”

李璐回到家里观察丈夫和母亲,慢慢发现他们行为举止都很不对劲,心里的怀疑越来越深。

一天吃饭时,她再也藏不住心里的怀疑,用开玩笑的语气说:“听说妈你这几个月都没出门,孩子不会是张勇的吧?”

王桂芳听到这句话吓得碗都摔在地上了,丈夫张勇吓得冷汗直流,李璐看到这场面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立即逼问他们,原来,早在李璐还没出差时二人就看对眼了,李璐一出差,他们俩就迫不及待地走到一起。没想到没做好防护措施,王桂芳怀了孕。

李璐感到天旋地转,一阵恶心。她没想到母亲和丈夫居然讲得这么理直气壮,没想到自己会被世界上两个最亲近的人背叛。

得知真相的李璐,不知道如何面对王桂芬和张勇。于是一个人搬出了这个家。

李璐想冷静冷静,可她没想到。王桂芬和张勇竟然提出了更过分的要求。

王桂芳对李璐说:“你还年轻,可以找到一个更好的,就成全我们吧。”

对于李璐来说,这个婚肯定是要离的,但她也不可能让王慧峰和张勇两个人背叛她的人过上幸福生活。

可李璐没想到,这两个厚颜无耻的人居然想让她离婚,而且还要住在李璐亲手布置的房子里过二人世界。

李璐忍无可忍,决定让他们付出代价。

2011年3月21日凌晨,李璐偷偷进入房子,把整个屋子淋上汽油并点燃,烧死了王桂芳和张勇。

2011年10月30日,李璐因故意杀人罪和纵火罪被云南省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

世上只有妈妈好,而李璐却从小没有得到妈妈的爱,长大以后,好不容易有了完整的家庭,还被母亲插足破坏。

李璐的案例告诉我们,虽然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拥有父母的爱,但我们自己也要爱护自己,要认真过好自己的生活,同时也要远离王桂芳这样不配为人母的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