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生要见人,死要见尸。在侦查凶杀案的时候,警察第一件事要做的就是先找到尸体。但是如果没找到尸体这么办、能不能直接告谋杀罪?答案是肯定的。
2015年香港就曾经有过一宗没有发现尸体、没有发现凶器、没有证人指认、没有疑犯招认但凶手仍被定罪的凶杀案,这也是香港开埠以来,首宗在无“直接证据”下成功入罪的“无尸奇案”。
事情要从2007年的一个晚上说起,当时的国泰君安证券公司董事陈文深,与朋友到尖沙咀河内道的KTV夜总会“Touch”玩乐,期间结识被视为“舞场女王”的公关小姐秦嘉仪。
▲秦嘉仪与陈文深
自此之后,陈每次去“Touch”夜总会玩乐的时候,都会叫上秦作陪,郎才女貌,一回生二回熟,二人很快熟稔了起来。一年后,陈有晚喝醉后带秦去了钟点房,当晚二人发生了关系。
已婚且有孩子的陈,本打算第二天付钱给秦就此断了这段孽缘,然而秦不收,于是二人就成了情侣关系,后又为了金屋藏娇,陈于2009年在淘大花园E座首付买了一个寓所送给了秦,不时二人就在此间私会。
▲淘大花园
然而天底下哪有不通风的墙,2011年陈与秦的婚外情被陈的妻子发现,陈妻要求陈立刻断绝与秦的关系,并曾两度尝试自杀。
情人与家庭之间,陈最后选择了家庭。
2011年10月5日,秦从外面回到淘大花园的寓所后,从此人间蒸发了。
秦的朋友发现她失踪多方联络未果后就报了警,但因不是秦的亲人,被警方拒绝处理,无奈只好联系了秦远在四川的哥哥。
等秦哥2012年1月16日办好手续来港报警时,距离秦失踪已有三个多月了。
▲相关媒体报道
警方介入后,起初只是当做失踪案来调查,结果发现秦并无出境记录,银行账号也没有动。
后来进入秦的寓所调查及搜证,竟然发现房屋已被清空以及重新粉刷,只找到属于秦的三根头发,没发现任何血迹。
另外在淘大花园的闭路电视里,警方又惊人地发现:
秦于2011年10月5日下午4时许返回淘大花园寓所后,便再没有离开。
▲陈文深推着一个红白蓝尼龙袋离开
而陈则在10月6—7日两天之内,先后六次进入寓所,最后一次以手推车推着一个红白蓝尼龙袋离开大厦,当时他推得很吃力,运得很慢。
种种的不合情理,让警方生疑,推测秦遭陈杀害并弃尸。
▲陈文深被捕
曾与秦同居的陈成为案中嫌疑犯,2012年4月24日,他在落马洲离境大堂被捕,但他否认自己杀人,因缺乏证据,陈随后被警方释放。
2014年3月,陈再次被捕,这一次他不发一言,保持沉默。
尽管如此,法庭综观强烈的环境证供,认为秦失踪一案,最合适的推断是陈杀害秦及非法处置其尸体,因此于2015 年 8 月,认定陈文深犯下谋杀罪成立,判处终身监禁。
▲陈文深一审谋杀罪被判罪名成立
至此产生了香港史上第一宗“三无”(无尸体、无直接证据、无认罪)案。
而这些强烈的环境证供就是警方两年来通过深入研究秦失踪时淘大花园的闭路电视以及当时陈的行程等一系列事实综合得出的。
根据淘大花园的闭路电视显示,秦于2011年10月5日下午4:15进入淘大花园E座21楼,自此之后就再也没有出现在淘大花园的闭路电视中。
▲从大厦闭路电视中发现秦嘉仪最后行踪
而陈于10月6日下午18:52进入E座21楼,20:34离开。然后他在附近的店铺购买一对手套、一盒螺丝刀、一个除臭剂、四卷保鲜袋,以及一个巨型真空袋(警方根据其八达通的消费记录,该卡类似内地的交通卡)后,于20:56返回E座21楼,22:11离开。
▲从大厦闭路电视中发现陈文深进出
第二天,也就是10月7日早上10:18,陈再次进入E座21楼,手上拿着一个偌大的尼龙袋。随后10:44,他用一个手推车推着一大包东西离开,前往了停车场,并于10:46驾车离开。
2011年10月9日,陈洗车。
2011年10月10日及11日,陈带装修工人搬走了秦寓所内所有家具,并重新进行粉刷装修。
对此,陈的解释是:
10月6日晚上,他去找秦谈分手,但是并没有谈拢,不过经过沟通,秦愿意将房子回签到他的名下,并搬出寓所。
他下楼后,寻思等秦搬走后,可以将房子重新装修一下再出租,于是去附近的商店购买了上述物品,回到寓所打包自己的私人物品。
10月7日,他带了一个大尼龙袋来到寓所,打算将所有的个人物品带走,却发现整理好的东西都被打翻在地,他想肯定是秦前一晚不高兴,喝醉了酒,然后拿他的东西出气。
▲陈文深当日购买清单一览
为了不打扰正在房间睡觉的秦,他默默将地上的东西装袋整理好,因物品中有些红酒,比较重,因此他找来了一辆手推车。
10月10日,他再次来到公寓,但是不见秦,桌上有秦留的房卡,旁边还有一个叠成心形的一百块,见此,他想秦已经离开了,于是他找来了装修工人,开始装修房子。
但警方不是这么认为,根据上述情况,警方判定:
陈在10月6日晚上杀害了秦,随后购买了各种清洁用品来毁尸灭迹;
10月7日把秦的尸体用手推车运出寓所,然后用车把尸体运走,在路上把尸体处理了。
▲警方推断
10月9日洗车是为了消除车上的运尸痕迹;
10月10日与11日重新粉刷和装修寓所是为了进一步清理犯罪痕迹。
而且警方在侦察时曾进行模拟测试,让一名与秦身高、体重差不多的女警走进大小相若的尼龙袋,结果发现女警能完全藏在袋里,还能拉上拉链。
此外警方还调查发现陈在杀害秦后,取走了她的手机,用她的手机伪造她还在世的假象。
10月6日秦失踪后,秦的亲友还陆续收到来自秦手机发来的短信,说她已经返回内地,但出入境署的记录显示秦并没有离开香港。
后来警察发现,这些短信其实都是陈发的,因为秦的手机就在他手上。
▲本案相关照片
关于这一点的发现过程很好笑,在秦失踪后,陈故布疑阵,曾用公司电话假装打给秦,但他并不知道自己公司的固话会自动录音。这段录音,录下了秦手机的铃声;也就是说,秦的手机就在陈手上。
诚然,警方的推论非常合理,但毕竟没有无尸首、无法证、无招认,且秦失踪一案,警方的推论并不是唯一的,因为秦还有另外一种可能,即藏在了E栋某个单位内,也许还活着,也许死了,但是不管怎么样,这种可能性也极大。
▲淘大花园格局
因此这个可能性给陈带来了希望,一审宣判后,陈随即上诉,上诉理由是,在这个仅有环境证据的案件中,法官引导陪审团的时候,没有指出“当且仅当不利于被告的推论是唯一的推论时,才可以做出这样的推论。
这是基于英美法系中“毫无合理疑点”以及“疑点利益归于被告”而引申出来的适用于强调环境证据的案件中的原则。
因为程序上的瑕疵,2017年上诉法庭推翻了陈的一审原判决,案件发回重审。
此次重审,虽然警方又补充了一些旁证,使得陈的嫌疑进一步加深,但最终让本谜案得以一锤定音是陈的自我供述。
▲秦嘉仪
秦案发生于2011年,一审判决是2015年,上诉判决是2017年,重审已经是2017年底了。然而这几年的时光,不仅让陈的事业没了,他的妻子和孩子也离开了他。
心灰意冷的他,终于良心发现,在重审供述了杀害秦的事实。
2011年10月6日那个晚上,陈的确是想与秦和平分手的。但秦情绪非常激动,不停用脚踢被告,期间两人一同跌在地上,纠缠间,陈将秦双手打交叉压在秦胸前,秦越挣扎,陈便越使劲,最终压死了秦……
▲示意图
发现秦死后,陈觉得报警于事无补,更怕失去自己的家庭和事业,于是计划弃尸。
他先是在屋内寻找可以放尸体的袋子,但没找到,于是他便到附近买了弃尸用具,由于当天没有开车来,无法运走尸首。
所以10月7日陈开车又来了一趟,将秦的尸首装进了新带来的尼龙袋里,从物业处借来一辆手拉车,拖着尸袋离开了大厦,放进了车尾箱里。
▲警方在调查
开着带着尸袋的车,陈十分害怕,慌不择路,四处寻找弃尸的地方,车行在将军澳与西贡之间时,他看见有一个垃圾站,而四周并无旁人,于是就将尸袋丢进了垃圾车内,然后又用其他垃圾遮住尸袋。
之后,为了摆脱嫌疑,他开始制造秦还在世之假象,本以为可以掩人耳目,不料却弄巧成拙。
▲现场调查照片
供述完毕后,陈再三强调自己是因自卫而误杀,并没有谋杀意图,不过基于陈杀人后处理尸体、驾车弃尸、制造死者仍在生的假象等一连串行为以及之前一直否认杀人有不诚信的嫌疑。
最终法庭宣判陈谋杀罪成立,被判终身监禁。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