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汕头交警部门发布了一则《关于禁止货车、摩托车、非机动车及行人在汕头海湾隧道内通行的通告》。

通告提到:为保障汕头海湾隧道内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 自2022年9月28日起,禁止货车(皮卡车除外)、摩托车、非机动车及行人在汕头海湾隧道内通行。

违反通告规定的,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这种禁行规定的发布已有先例。为了规范车辆行驶秩序,汕头交警部门从今年3月1日起,禁止摩托车、非机动车、行人在中心城区黄河高架桥等13座桥面(含隧道、试通车路段)通行。

具体禁行路段如下:

1.中樟立交桥

2.金樟立交桥

3.中泰立交桥

4.金泰立交桥

5.泰山长平高架桥

6.泰山长江高架桥

7.黄泰立交桥

8.金凤高架桥

9.金凤大桥

10.东厦隧道

11.黄河高架桥

12.金环高架桥

13.泰山路火车站站前南、北侧掉头桥

可是,“禁令”施行的效果并不理想,市区多条高架桥、快速路上的“摩电”闯禁行情况还是屡禁不止。

图源 汕头融媒集团

营造安全的交通环境不仅需要交警部门加强管理,更需要我们每位交通参与者积极支持和配合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希望大家都能从自己做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本文来源:汕头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