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远县人民政府关于杨川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靖政任字〔2022〕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驻靖各单位:

经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

杨 川同志任县地震局局长;

高继峰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昀钊同志任县大数据中心副主任

雷天武同志任县粮食局局长(兼);

王晓东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包振芬同志任县价格认证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国锋同志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包正畅同志任县公安局刘川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陈奕冰同志任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贾存毅同志任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文清同志任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主任;

李海春同志任县住房保障事务中心主任;

吴建福同志任县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主任;

马耀春同志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兴玲同志任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雷海龙同志任县卫生监督所所长;

陶彦春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北湾分院(北湾镇卫生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李凌静同志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龙生同志任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武得隆同志任县动迁安置服务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庆国同志任县红军渡河战役纪念馆副馆长(试用期一年);

宋安平同志任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马文琴同志任县图书馆馆长(七级职员);

郭小柱同志任县文化馆馆长(试用期一年);

张 健同志任刘川工业集中区管委会金三角生态农业科技创业园管理办公室主任(事业)(试用期一年);

陈晓辉同志任刘川电灌工程指挥部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滕 富同志任刘川电灌工程指挥部工务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吴应科同志任刘川电灌工程指挥部安监保卫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赵金萍同志任刘川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崔旭政同志任平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白家楠同志任平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常 香同志任若笠乡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任学涛同志任五合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宋玲利同志任石门乡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谢 高同志任永新乡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邢成功同志提名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主任候选人,按有关章程规定程序办理。

免去:

王兴宁同志县地震局局长职务;

石生智同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贾汝润同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吴建福同志县住房保障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李复政同志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职务;

王晓东同志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雒维渊同志县畜牧兽医技术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李海春同志县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张 健同志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雷海龙同志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张飞虎同志县卫生监督所所长职务;

郭长征同志县动迁安置服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杨庆国同志县图书馆馆长职务;

马文琴同志县红军渡河战役纪念馆副馆长职务;

武赋善同志县金三角生态农业科技创业园管委会主任职务;

陈晓辉同志刘川电灌工程指挥部南川水管所副所长职务;

张 虎同志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主任职务,按有关章程规定程序办理。

靖远县人民政府

2022年8月30日

靖远县人民政府关于戴伟荣同志任职的通知

靖政任字〔2022〕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驻靖各单位: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教育人才“组团式”帮扶人员到岗位工作的通知》(甘组通字〔2022〕185号)精神,根据县委提名,经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戴伟荣同志任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县职业技术中学)校长;谢风岭同志任县第二中学教导处副主任;

黄发龙同志任县第二中学政教处副主任;

免去王东成同志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县职业技术中学)校长职务。

靖远县人民政府

2022年8月30日

靖远县人民政府关于赵佳、崔发轫同志挂职工作的通知

靖政任字〔2022〕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驻靖各单位:

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苏堤等6名同志挂职工作的通知》(白组挂函字〔2022〕5号)精神,根据县委提名,经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赵佳同志挂职担任靖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挂职时间为:2022年7月至2025年7月;

崔发轫同志挂职担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挂职时间为:2022年7月至2025年7月。

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行免除。

靖远县人民政府

2022年8月30日

来源:靖远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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