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正式实施。大家关注的遗属待遇如何计算问题,给大家详细解答一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共包含三部分,丧葬补助费、抚恤金及个人账户返还。

丧葬补助费的标准,按照参保人员死亡时河南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计算。(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2020年河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896元,2021年河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092元)。2021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河南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公死亡,丧葬补助费标准为5792元,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河南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公死亡,丧葬补助费标准为6184元。

抚恤金计发月数,养老保险缴费不满5年,发3个月,

养老保险缴费满5年不满10年的,发6个月,养老保险缴费满10年不满15年的,发9个月,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不满30年的,发“缴费年数减6”个月,养老保险缴费30年以上,发24个月。另外,累计缴费不足5年的,丧葬补助费加抚恤金不超过个人缴费之和。

抚恤金数额=河南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发月数

个人账户金额不需要额外申领,会随着遗属待遇一并发放。

来源: 漯河市养老保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