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周至县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规定。我县严格按照纳入监测对象程序和步骤要求,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确保公开、公正、透明。经入户核查、承诺授权、信息比对、民主评议、村级公示、镇(街)审核、县级会议审定,同意将二曲街道镇东村杨明等,共3户13人纳入“三类监测对象”,确定为突发严重困难户3户13人。现予公告。(具体名单附后)

周至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9月15日

附件:周至县2022年拟“监测对象”家庭人员明细.doc

周至县卫生健康局关于2022年度3岁以下星级示范托育机构评定结果的公告

根据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开展3岁以下托育服务星级示范机构创建活动的通知》(市卫函〔2021〕203 号)、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报送2022年普惠制托育机构建设和星级示范机构创建名单的通知》精神,周至县卫生健康局于2022年9月6、7日两天,组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防大队、县妇计中心、县疾控中心、县卫生监督所和二曲街办等6家单位相关业务人员,对我县西安卡尔优贝托育有限公司、西安童心晓筑居民服务有限公司、咖蓝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周至县睿智宝宝托育服务馆4所2022年拟创建星级示范托育机构的托育机构,按照《西安市3岁以下托育服务星级示范机构评估标准》,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查看的方式进行评估,其结果如下:

以上4所托育机构在综合管理、设施设备、卫生保健方面均达到星级示范托育机构标准,进一步提升我县3岁以下婴幼托育服务能力,满足群众的托育需求。

周至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9月16日

关于发放2022年第二批脱贫劳动

力一次性求职补贴的公示

依据《关于切实做好脱贫攻坚过渡期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21〕12号)和《关于印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资金补贴工作流程的通知》(周人社发〔2020〕200号)等文件规定,现对我县拟发放的2022年第二批脱贫劳动力一次性求职补贴人员进行公示。本次公示9人,拟发放补助4500元。

公示时间:2022年9月19日—9月23日

如有异议,请拨打投诉电话:029-87110416。

联系人:徐昕霞

周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19日

周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信息更正公告

为了做好周至县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及信息更正工作,保障教师资格证书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依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周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信息更正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周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

二、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信息更正的情形

(一)教师资格证书补发的情形为:教师资格证书遗失;

(二)教师资格证书换发的情形为:持证人的教师资格证书有严重损毁现象,影响正常使用;

(三)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的情形为:教师资格证书信息不规范或错误,包括持证人的个人信息、证书号码等。

三、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信息更正的程序

(一)申请人向发证机构(周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材料;

(二)发证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三)发证机构审核合格之后进行信息录入,制证并发放证书。

四、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信息更正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补发、换发教师资格证书,需向发证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适用于中小学)》(见附件1)一式二份(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同样适用该表);

2.《教师资格认定过渡申请表》(96年的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001年—2021年的证书)复印件一份,由档案保管机构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档案保管机构公章;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近期免冠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背面写清楚姓名、资格种类、学科),与《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中照片同底版;

5.如委托他人办理,除提供以上1-4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持证人)出具的委托书(见附件3)、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双方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到同一张A4纸上)。

注:换发教师资格证书,还需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二)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应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一式二份(见附件2);

2.《教师资格认定过渡申请表》(96年的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001年—2021年的证书)复印件一份,由档案保管机构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档案保管机构公章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5.更正证书上身份证号码,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6.如委托他人办理,除提供以上第1-5点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持证人)出具的委托书(见附件3)、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双方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到同一张A4纸上)。

五、时间安排及办理地点

(一)收取资料时间安排:2022年9月19日—9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受理地点:周至县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地址:县城工业路西端,周至县教师进修学校教务处)。

(三)补发、换发教师资格证书发放时间请关注周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发证公告。

(四)申请人到达现场需查验健康码、行程码、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接受体温检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周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2年9月16日

附件:

附件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docx

附件2: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docx

件3:委 托 书.docx

来源:周至掌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