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教育部举行“教育这十年”“1+1”系列发布采访活动的第14场新闻发布会,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内地(大陆)与港澳台地区教育合作交流的有关情况。

发布会上,针对备受舆论关注的港澳台同胞子女在内地(大陆)就读中小学政策情况,教育部港澳台办常务副主任闫炳辰作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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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

闫炳辰介绍称,近年来,教育部会同国务院港澳办、国务院台办等有关部门,支持北京、上海、浙江、广东等地从港澳台同胞的实际需求出发,积极研究支持港澳台同胞子女在内地(大陆)就读中小学的举措办法。

他强调,总体上按照“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原则,保障港澳台同胞子女平等享受当地随迁子女入学相关政策。

具体来看,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已设有4所港澳子弟学校,另还有29所学校开设了港澳子弟班;在上海、江苏、广东设立了3所台商子弟学校,涵盖幼儿园到高中教育。闫炳辰指出,这些学校为在内地(大陆)居住生活的港澳台学生,提供了更加多样的选择。同时,部分省市已明确满足一定条件的港澳台同胞子女可在当地参加中考、入读高中。

红星新闻记者 杨雨奇 吴阳 实习生 席聪聪 北京报道

编辑 余冬梅 实习编辑 朱洁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