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根据党的二十大交通安保暨2022年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集中整治行动、夏季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的部署要求,富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曝光近期2起发生在县城区的道路交通事故案例,希望广大驾驶员朋友引以为戒,切实提高守法出行意识,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01
2022年9月02日15时35分,丁某驾驶车牌号为云HXXXXX小型汽车在云南省文山州富宁县一中门前路段处操作不当撞到停放在路边陈某某的三轮摩托车 云HXXXXX导致三轮摩托车 撞到肖某某的商店,此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肖某某商店的卷帘门及商品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丁某负全部责任,陈某某、肖某某无责任。
02
2022年09月14日,刘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富宁县新华镇新华派出所岔路口路段时因操作不当撞到赵某某驾驶车牌号为云HXXXXX小型普通汽车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与小型汽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提示
会车前要做到一看二算三慢:
一看: 即看对向来车的车型、速度和装载情况,前方道路的宽度、坚实情况,路旁行人、车辆情况,路旁停车以及障碍物情况等;
二算: 通过观察和比较估算出两车交会时大致位置,占路情形,以留出合适的横向安全间隔;
三慢: 即会车时要放慢车速,临近交会时条件不良,更应控制车速,不能盲目交会,必要时应该先停车,以达到两车顺利交会的目的。会车还要注意有关让行的规定,要及时合理让行。夜间在没有路灯或照明不良的道路上,会车时互闭远光灯,改用近光灯。
来源:富宁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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