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县检察院开展“清廉集体”创建工作动员部署会。

近年来,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检察院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能动履职,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自2021年以来,该院先后获评海南省文明单位、海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记集体一等功),连续获得“全国青年文明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七五”普法先进单位等荣誉。

围绕白沙县检察院党组确定的“以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为基础,以规范化管理为保障,以目标任务清单化为抓手,以争先创优为目标”的2022年工作要求,该院干警齐心协力,朝着目标努力奋进。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有新高度。该院坚持一切检察工作首先“从政治上看”,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今年以来共召开党组(扩大)会10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9次,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融入到检察履职全过程、各环节;从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个案件、每一件为民实事,以党建引领各项检察工作等方面抓好贯彻落实;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向海南省检察院、白沙县县委和县委政法委报告重要工作、重要案件12次;按照省委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工作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配合做好该县县委对检察机关的巡察工作,以巡察成果检验工作成效、促进工作提升。

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有新作为。该院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成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委会,并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审议通过有关规范性文件,为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奠定制度基础。针对“海峰飞碟·茶乡里”重点工程项目工地被人倾倒建筑垃圾、项目方只能自行清理的情况,该院督促相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帮助企业排忧解难。

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该院依法审查起诉白沙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林某志违法发放贷款、受贿案,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全省各农商行负责人、县有关单位干部职工共200余人观摩庭审,接受警示教育,并在判决生效后针对银行存在的监管漏洞依法制发检察建议。

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今年以来,该院办理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0件19人,推动“河湖长+检察长”协作工作机制落实落地。在工作中发现荣邦乡大岭河流域存在非法采砂导致基本农田被破坏的问题,针对职能部门暴露出的监管漏洞,依法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履职。该院积极参与“六水共治”攻坚战,联合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以“回头看+检查巡查”方式,开展专项检查活动,解决了县城多处小区排污堵塞导致污水横流的问题。

积极推进诉源治理。该院积极推动落实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针对寄递行业存在用户个人信息泄露风险等问题,与海南省西部邮政管理局召开磋商会议;深入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全面排查整治行业领域安全隐患,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针对该县多所中学实验室存在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不当的问题,该院协调有关部门聘请专业机构对危险化学品进行处置,并形成长效机制,加强危险化学品的规范管理,切实守护校园安全。

检察为民有新成效。该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化解矛盾纠纷,成立“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提供检察助力”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帮助5名农民工讨薪8万余元;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受理各类信访22件;落实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提供线上线下阅卷服务50人次,保障和促进律师依法执业;建立检察听证员库,选聘15名听证员,组织开展听证3件次,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和参与度,增强司法公信力。此外,该院积极落实“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等活动部署,共受理司法救助线索5件,已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件,发放救助金2.9万元。其中,该院办理的陈某救助案,通过采取“与省院上下联动救助”“司法救助+社会救助”等多元化救助模式,多方协调民政、教育、妇联、信访等部门进行综合性救助,取得良好效果。该县信访局将陈某列为特殊疑难信访救助对象,教育部门免除其三个未成年子女在义务教育期间的伙食费、校服费和教辅资料费,镇政府给予其家庭成员一次性基本生活救助,县妇联将陈某列入相关基金会扶危济困的对象,并在其子女教育方面给予一定的帮助。此外,通过办理此案,该院与县妇联召开联席会议,就救助线索移送、合力救助、回访帮教等达成共识。

规范管理有新提升。该院建立目标任务清单化管理机制,每月定期分析研判业务数据,召开年度考核工作总结分析会,各部门负责人、各分管院领导围绕各自条线和分管工作逐一研究分析,深入查摆问题症结;各部门对标对表,对本条线的每项核心业务数据和省院考核内容逐一细化列表,明确目标任务、阶段性进展、存在的问题困难及解决对策,实行清单化、项目化管理,定期分析研究。目前,该院对各部门各项目标任务已挂图作战、责任到人,严格落实奖优罚劣,并对业绩突出和在全省检察机关年度工作考核中排名前列的部门及其负责人,在评先推优、选拔任用、绩效等次评定等方面予以重点考虑。

从严抓好队伍管理。该院严格执行“三个规定”,记录报告有关事项18件,对违反“三个规定”的1名退休干部予以谈话提醒处理;常态化开展检务督察4次,严防“灯下黑”;上线运行律师代理案件动态分析监测软件,规范司法人员与律师接触交往行为,推进廉洁从检。近年来,该院干警无违法违纪问题发生。

(陈文杰 马业彪)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