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多少?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培育提升行动计划》明确指出,充分利用现有政策资金,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积极申请国家中小企业专项资金,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对认定为国家、自治区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自治区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建设项目,优先纳入广西“双百双新”“千企技改”项目、广西工业新兴产业担保基金项目库,优先推荐,重点支持;安排财政专项资金用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服务券补助,重点支持为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升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提供服务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办实事清单》指出:对获得国家、自治区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技术改造提质项目给予补助,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0%。鼓励有条件的地市可结合本级财力情况给予奖励与补助支持。

怎么申报?

见下文: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申报截止日期:2022年10月14日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桂工信企业〔2022〕643号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要求,为做好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条件标准

(一)应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三)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以上统称合规经营);

(四)坚持企业自愿原则,满足所申报类型的企业评价和认定标准;

(五)地方特色指标(满分15分),根据《暂行办法》要求,由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结合本地产业状况和中小企业发展实际自主设定进行评价。

1.企业上市挂牌情况(满分6分)

A.企业已上市(不含全国股转系统挂牌)、上市申请已获得证监会、交易所受理或者已到广西证监局申报辅导备案(需提供证明文件)(6分)

B.企业已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或者已提交挂牌申请并获得全国股转系统受理(需提供证明文件)(5分)

C.企业已在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挂牌或启动上市、挂牌工作并已签约保荐机构或者挂牌券商(需提供证明文件)(3分)

D.不符合上述情况(0分)

2.企业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研发费用总额、净利润总额、上缴税金等4项指标增长情况(满分9分)

A.企业上一年度4项指标同时增长(9分)

B.企业上一年度任意3项指标同时增长(7分)

C.企业上一年度任意2项指标同时增长(5分)

D.企业上一年度任意1项指标增长(3分)

E.不属于以上情况(0分)

二、组织实施

(一)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1.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完成自评,并作出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

2.市工信部门按照评价标准,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抽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查询企业合规经营情况,对符合评价标准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工信部门公告认定为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并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备案。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汇总各市公告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并进行抽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公告为自治区创新型中小企业。

(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

根据《暂行办法》规定,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须是创新型中小企业。鉴于今年《暂行办法》首次实施,企业在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时,须同时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

1.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填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完成认定申请,并作出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

2.市工信部门组织对企业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抽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查询企业合规经营情况,可根据工作实际就合规经营情况征求网信、发展改革、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税务等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初审通过的向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推荐。

3.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对企业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评审审核,开展实地抽查,组织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认定为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政策研究,加大宣贯力度,确保企业了解掌握申报要求,广泛动员企业申报,形成规模优势,为促进我区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认真履行职责,坚持条件标准,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申报质量。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请于2022年10月14日前将创新型中小企业备案函和汇总表(附件1)、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推荐函和汇总表(附件2)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推荐函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邮箱,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发展处)

(三)企业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

进行线上申报,其中佐证材料需对应各项指标打分项,按(附件3、4)所列目录清单整理,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需法人签字并盖企业公章后扫描做成PDF上传。

(四)各县(市、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过登录培育平台管理端,对本辖区内的申报企业进行初审和推荐,登录平台管理端账号密码由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统一发放。

四、其他事项

各市要组织企业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上传资料,并注意统筹协调,及时跟进掌握企业申报的数量。

附件:

1.创新型中小企业备案汇总表

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

3.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佐证材料清单

4.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佐证材料清单

5.申报流程图

6.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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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政策具有即时性,请以各地政府机构、科委网站最新公告文件为准,本号会不定期总结发布各地最新政策,仅供参考。

来源 | 广西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编辑 | 北京高沃知识产权(ID: gaowoi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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