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群众体育司司长丁东日前在接受中新社“中国焦点面对面”采访时介绍,经过多年发展,中国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日益丰富,公共服务体系日趋完善,科学健身指导惠及更多民众,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的积极性被充分调动,全民健身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也在稳步提升。
过去十年来,体育之流变,也早已跃出竞技场的藩篱,飞入街巷阡陌。全民健身已上升为国家战略,体育强国建设步伐加快,成为建设“健康中国”的重要一环。多方合力指向共同的目标:让人们更加健康,也让这个国家,更加健康。
如今,国家实施全民健身战略甚至已被写入法律。2022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完成修订。丁东介绍,这次新修订的体育法有一个很大的亮点,就是将原第二章“社会体育”章名修改为“全民健身”,明确国家实施全民健身战略,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鼓励和支持公民参加健身活动,促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
采访实录:
中新社记者:十年来全民健身理念深入人心,体育锻炼人数占比等数据亮眼。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趋势?
丁东:一方面,《“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体育强国建设纲要》等相继出台,全民健身政策法规体系日益完善,对全民健身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引领和指导作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格局更加明晰。
中新社记者:未来,体育服务供给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个性化、多样化需求之间的矛盾,诸如“飞盘足球之争”等,如何有效破解?
丁东:体育发展过程中,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始终存在,这跟当前社会发展的主要矛盾是一致的。政府可以从场地设施、科学健身指导、基层组织建设,包括大家最关心且愿意参加的群众赛事活动这些方面发力。
场地设施问题反映最集中的地方往往出现在老旧城区和人口密集区,包括特大城市。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保障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运行的职责,推进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推动更多地方建设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此外,在推动体育部门主管的公共体育场馆开放的同时,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力量所属的体育场馆,如何低收费或免费向公众开放的问题,还需要破解。
在这方面,政府要有所作为,在提供更多场地的同时引导项目发展,让更多人都能参与到体育锻炼当中,感受到快乐。
中新社记者:新修订的体育法对未来全民健身行动开展,有哪些积极意义?
丁东:这次新修订的体育法有一个很大的亮点,就是将原第二章“社会体育”章名修改为“全民健身”,明确国家实施全民健身战略,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鼓励和支持公民参加健身活动,促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
第八章“保障条件”中,从规划设计、建设配置、开放管理等方面,细化了全民健身保障条件,从制度上解决老百姓“健身去哪儿”的难题。
值得一提的是,新修订的体育法明确规定了各级政府、各类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全民健身中的职责,对各级人民政府,尤其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提出许多具体要求。体育部门不再是“孤军作战”,全民健身工作从立法层面不再是体育部门一家的独角戏,而是政府各职能部门协同联动、共同谋划的系统工作。
中新社记者:展望未来,全民健身事业发展还将有哪些新特点、新方向、新生态?
丁东:随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群众在体育健身领域的需求也呈现爆发态势。例如,露营、徒步、自行车等户外运动蓬勃发展,群众对于健身场地设施的需求已经不再局限于简单的健身器材和体育场,而是要多场景多功能。这对解决“健身去哪儿”难题提出更高要求。
另外,随着健康中国行动的推进,群众健康理念不断提升,“治未病”的观念越来越深入人心,人们更希望通过运动来促进健康的提升,干预一些慢性病防治工作。(略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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