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防城港公安交警持续发力

全面启动“5+2”“白+黑”模式

积极开展创城百日攻坚

港口交警治理“违停”不止步 全面提升城市文明“颜值”

为进一步规范停车秩序,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和品位,结合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百日攻坚”行动要求,近期,防城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港口大队以“治堵、治乱、保畅通”为切入点,认真开展机动车乱停乱放整治行动。9月份以来,大队共查处违停车辆630余辆,拖移车辆63余辆,劝离违停行为1126余起,有效规范了城区停车秩序,有力打击了违法停车行为,全力维护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行动中,执勤人员按照“宣传在先,处罚在后”原则,采取“白+黑”全天不定时,对市场周边、医院周边、商业街以及主干道道路违法停车行为突出的区域道路实施高频度、高密度的滚动整治。对短暂停车行为,驾驶员未下车的以教育劝离为主,引导驾驶员将车辆规范停放到指定区域;对无视交通法规,在机动车道、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违停车辆及停车“乱点”,采取现场拍照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对阻碍交通通行能力,造成安全隐患的,坚决予以拖离,以达到震慑目的。另外,对长期占道的“僵尸车”,联系车主督促其及时进行处理或主动将车开走,无法联系到车主的或电话告知仍未处理的,统一将其拖离现场。

在整治过程中,执勤人员始终秉持“管宣并重”的工作方式,向驾驶员、交通参与者口头教育,提醒驾驶员要自觉将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停车位内,不能随意停放,告知其违法乱停乱放对正常交通秩序的影响和危害,希望驾驶员们能够明事理、知轻重,共同为构建文明、和谐的交通秩序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防城交警持续开展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专项劝导行动

为进一步优化交通秩序,提升广大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及文明意识,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连日来,防城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防城大队在辖区持续开展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专项劝导行动,加大对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不文明交通行为的劝导力度。9月份以来,大队共劝导查纠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不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1000余次,教育群众2000余人次。

大队结合辖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出行特点和规律,在辖区各主要路口、路段设立劝导执勤点,按照定人、定岗、定时、定责的工作模式,针对上下班时间提前安排警力到岗到位,全面加强上下班高峰期间重点路口、路段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的劝导查纠。行动中,执勤人员积极对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骑乘人员进行现场查纠,同时通过摆放宣传展板、现场讲解交通安全知识等方式向群众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并结合辖区涉及安全头盔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向群众宣传、讲解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及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摒弃交通陋习,做到安全文明出行,共创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下一步,防城大队将持续聚焦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标准和人民群众安全出行工作重点,不断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规范出行秩序,优化交通环境,为文明城市创建增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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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黄任龙、黄晓丹

编辑|林佳莉

责编|杨姗姗

审核|马剑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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