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跑长途货运后在家休息,2022年8月23日11点10分左右,迷糊中听见手机在响。

到处找手机,手机掉进了沙发垫里,拿出手机后看见有几十个未接电话,均为我母亲、我嫂子、我侄女和我儿子打的。

我觉得家里肯定有急事,就赶紧回电话,接电话的是我侄女。电话一通,我侄女哭着说,幺爸你赶快回来,爷爷死了。

我当时感觉当头一棒,“你好好说话,你爷爷退休这么多年身体那么好怎么可能。”

侄女把电话交给我嫂子,嫂子告诉我,爸爸早上9点多去买馒头,在汉中市南郑区梁山镇爱国路口出了车祸,司机撞了爸爸,又撞了一个电动车两个人后跑了。

别人告诉他们爸爸出事了,等他们赶到时,人已经拉到殡仪馆去了。他们现在去殡仪馆确认完身份刚往回走,让我赶快回去。

我于8月23日中午11点45分左右到我父母亲家里,我嫂子说交警让拿上我父亲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去南郑区大河坎交警大队事故科。

我们去了交警队事故科,事故科科长说,现在大队领导知道这个事故后都很重视,现在都要去现场。

回家路上,我开车去了我父亲出事的地方,只看见路边有一袋馒头和我父亲的一只手表及一只布鞋。

公路上有一条很清晰且很深一条硬物刮出来的凹线,我侄女及旁边的人告诉我,那就是靳乐撞倒我父亲后,汽车推着我父亲连人带车刮出来的印子。

我专门走大步量了一下,从开始有印子的地方,到交警画的我父亲最后躺着的地方,一共走了107步。

我又询问了附近的一些村民,收集到一些监控和别人手机拍到的影像资料。

临回家时,有人告诉我们,十分钟前交警带了个大概二十多岁的小伙子来指认现场并拍照,我才知道肇事司机应该找到了。

听见这个消息我们就直接开车去了交警大队事故科。

到了事故科办案二组,我看见两个警官在做询问笔录,旁边凳子上坐了个小伙子,从办案人员电脑屏幕上看就是我父亲案子的笔录,但是我不确定是不是肇事逃逸的司机。

一位警官自我介绍,他姓徐,是我父亲这个事故的负责人,把我们带到二楼的一间办公室,我们提交了一些关于我父亲的一些资料。

徐姓警官告诉我们事故的经过,让我们回去等通知给我父亲做尸体检验。

8月25日,法医对我父亲做了法医鉴定。法医检验时我和我哥都在现场,那是我父亲出事后第一次看见我父亲。

法医拍照的时候需要我们给我父亲翻身,我去抬父亲肩膀的时候,脖子里面的骨头都断了的,一抬肩膀头就垂了下去。

一个脚的骨头也断了,脚板向外。开胸后发现内脏没有完好的。法医告诉我们,心脏主动脉直接是断了的。

看见我父亲的样子及听了法医说的话,我当时想把靳乐剁成肉泥的心都有,但是作为军人出身的我不能那么做。

25日做完尸检,我们给父亲穿好衣服后就在殡仪馆设立了个供台,天天过去给烧香烧纸。

从开始烧香直到老人安葬,按照习俗香蜡是不能熄灭的,所以从8月25日开始,我们每天交警队事故科、殡仪馆几头跑。

8月27日早上,接到南郑区交警大队事故科人民调解委员会王姓主任通知,九点到交警队去调解。

结果当天调解,除了听见靳乐他妈一顿哭穷,和王主任告知我们靳乐是突发癫痫外没有任何结果。

从父亲出事后到现在,我母亲每天以泪洗面,饭也不吃,只能每天去医院给我母亲输液挂营养液。

每天我们到交警队,除了告诉我们案子正在办理当中,没有别的进展。

9月2日,调委会王主任组织第二次调解。

结果没有想到的是,调解前我刚进门,肇事者靳乐他妈靳芳琴,见我面就开始抱我腿。

抱第一次我躲过了,接着又来抱我第二次。

我真不知道现在是什么世道了,肇事方不但没有一句道歉的话,还对被害人家属抱腿耍泼,还有没有法律可言!

第二次调解无果。

徐警官告诉我们,我父亲的尸检已做过,有尸体检验报告在那里,不影响后续事故处理,让我们尽快办理我父亲的后事。

一方面考虑到我母亲的身体状况,一天不把我父亲安葬了,只会对我母亲身体造成更大伤害,综上考虑我们决定给我父亲办理后事。

在准备安葬事宜前两天,接到南郑区交警队电话,让我们带上我母亲去交警队做第二次家属笔录及签字。

做笔录时,我无意当中看见交警队给南郑公安分局《关于犯罪嫌疑人靳乐羁押必要性报告》中一段靳乐酒驾的文字。

我没有问警官任何话,就带母亲回家了。

9月9日早上安葬了老父亲后,又继续去交警队,得到的答复依旧是案件正在办理,等待审批,等待通知。

9月13日早上,我继续问办案二组警官,靳乐有没有酒驾什么的,得到的答复依然是没有酒驾,只是疾病突发。

那么交警队事故办案二组打给南郑分局的羁押必要性报告,里面写着靳乐酒后驾驶机动车……,这应该怎么处理?一直隐瞒我们被害人家属意义在哪里?国家的法律又有何作用?

汉中市公安局南郑分局交警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事故后几天,我们从交警队办案警官那里了解到,靳乐撞人后开车跑了,直接从龙岗大道经恒大城南郑大道到周家坪汉山镇,将肇事车辆开到修理厂,交代给修理厂老板修车事宜后,上班去了。

由此可见靳乐心里素质有多么强大,将国家法律践踏在脚下,至今逍遥法外!

因为经过两次调解均没有任何实质性结果,我们向南郑区交警大队事故调解委员会提交终止调解申请书申请终止调解,希望交警队事故科依法依规向检察院递交材料。

9月17日早上,事故调解委员会王主任给我代理律师打电话,让给我们做思想工作,希望继续调解,我们商量后答应可以继续调解。

9月19日早上,调解委员会王主任告知,他们给肇事方做了思想工作,除开国家政策规定赔偿数额外,一次性赔偿十万元作为我们家属的精神补偿,我们也均认可。

但是今天(21日)早上,南郑区交警队事故调解委员会让我们签一份调解协议和一份谅解书。当时我们谈的时候,只是说这十万元是我母亲的精神抚慰赔偿。

这谅解书的内容是十万元包括国家法律规定以外的所有赔偿,我们无法接受也不可能签字。谅解书上写的肇事者方一直积极协商,我们均不认可。

事故后至今日已经30多天,我们没有接到一个道歉电话。协调的两次见面均没有道歉的话,更可气的是我们受害者家属还让肇事者方抱腿耍泼皮。

时至今日,肇事人靳乐依然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没有被羁押,依然在家逍遥自在。(东方云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