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涟水县关于“不文明交通行为”整治的通告》要求, 县创建办联合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在县城区持续开展机动车、非机动车、 行人“不文明交通为”专项整治, 发现部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存在以下不文明交通行为。
机动车违章情况
1.张某某 工作单位:涟水县畜牧兽医站,其登记的车辆苏HUN073,于2022-09-11 07:42:13,在涟水县广陵路违停;
2.苏某某 工作单位:涟水县园艺技术指导站,其登记的车辆苏H6029D,于2022-09-10 09:29:49,在涟水县安东北路违停;
3.贾某 工作单位:涟水县人民政府涟城街道办事处,其登记的车辆苏H636JZ,于2022-09-09 17:39:00,在涟水县安东南路违停;
4.汪某 工作单位:涟水县石湖镇南禄卫生院,其登记的车辆苏HWN389,于2022-09-07 15:52:27,在涟水县安东北路违停。
非机动车违章情况
1.采某 工作单位:涟水县供销职工学校,于2022-09-11 17:48:21,在涟水县安东南路常青路路口,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2.吴某某 工作单位:涟水县第三人民医院,于2022-09-09 11:36:50,在涟水县安东北路苏果超市北侧路段,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3.余某某 工作单位:淮安三新供电服务有限公司涟水分公司,于2022-09-09 08:37:01,在涟水县淮浦南路中山路路口,驾驶未悬挂号牌的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已登记领取号牌);
4.周某 工作单位:江苏涟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2022-09-08 11:40:42,在涟水县安东中路渠北路路口,驾驶未悬挂号牌的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已登记领取号牌);
5.周某某 工作单位:涟水县计量管理所,于2022-09-08 11:38:03,在涟水县安东中路渠北路路口,驾驶未悬挂号牌的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已登记领取号牌);
6.刘某某 工作单位:涟水县畜牧兽医站,于2022-09-08 08:11:56,在涟水县安东中路渠北路路口,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7.刘某某 工作单位:淮安三新供电服务有限公司涟水分公司,于2022-09-07 09:17:22,在涟水县红日大道金城路路口,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8.胡某某 工作单位:淮安三新供电服务有限公司涟水分公司,于2022-09-06 14:01:18,在涟水县炎黄大道金城路路口,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且驾驶未悬挂号牌的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已登记领取号牌);
9.贾某某 工作单位:涟水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于2022-09-05 09:08:45,在涟水县安东南路常青路路口,驾驶未悬挂号牌的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已登记领取号牌)。
▍法律顾问:曹俊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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