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9月21日,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等6家单位联合发布《关于支持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开展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拓宽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退出渠道,助力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循环畅通,促进经济稳定协调融合发展。

意见坚持三项原则:一是强化政策引领,推动融合发展;二是坚持创新发展,强化产品赋能;三是营造发展环境,优化政府服务等。

在具体政策支持方面,支持各类主体参与的措施有3条。第一条支持国资和财政出资的基金参与交易,第二条明确国有基金转让定价依据,第三条鼓励境外基金和各类私募基金参与转让。

此外,政策支持上海股交中心明确数据共享应用场景,提出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份额信息需求;支持上海股交中心依法依规开展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托管、质押登记等业务;支持在上海发起设立专业化的私募股权二级市场基金(Secondary Fund,简称S基金)。鼓励各区对注册在沪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登记的新设基金等给予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