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云南省“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规划》提出,优化全省医疗卫生资源布局,包括机构、床位、人力、设备、技术、信息与数据等。

其中,在设备方面,以省为单位,统筹规划大型医用设备配置数量和布局,引导医疗机构合理配置适宜设备。落实社会办医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告知承诺制、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社会办医配置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备案制等改革要求。根据保障公共卫生安全需要,参照国家有关标准,配置和更新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实验室检测检验、大型救治、应急和信息化等设施设备。加强承担重大传染病救治和紧急医学救援任务的医疗机构体外膜肺氧合(ECMO)、移动CT、聚合酶链式反应(PCR)仪、移动手术室、负压救护车等设备配置。

在信息与数据方面,以省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为枢纽,突出数据统一采集、标准统一使用、接口统一制定、应用统一整合、资源统一管理,实现卫生健康信息跨机构、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互联互通、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充分释放大数据支持卫生健康服务与行业治理潜能。逐步实现医疗机构间电子病历、检查检验结果、医学影像等共享互认。推进医共体内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融合。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加快电子健康档案、家庭医生签约、妇幼健康、职业健康、残疾人康复等信息系统整合。推动公共卫生、医疗服务数据融合和业务协同。加强网络安全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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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云南省将在“十四五”期间将加快构建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包括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完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完善传染病疫情和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救治体系,强化防治结合、医防协同。

加快推进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域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力争建成国家区域公共卫生中心。推进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升级和生物安全防护能力建设,25个边境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实验室核心能力提升至州市级标准。

到2025年,每个州、市具备1所规范的传染病医院(院区),在宣威市、镇雄县、会泽县、广南县各设置1个传染病医院(院区),其他县、市、区依托公立综合医院,规划布局建设相对独立的感染性疾病病区,并按要求设置负压病房(病区)和重症监护病房。

建设省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依托省第一人民医院、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建设3个重大疫情救治基地。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急诊科,强化院前医疗急救与院内急诊有效衔接。

还将加速建设高质量医疗服务体系,建好心血管病、呼吸、肿瘤等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争取创伤、神经等更多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落地,在此基础上,推进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加快推进省级医院能力提升。

建设以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省办重点医院为龙头,州市办医院为骨干,县办医院为基础的高水平公立医院网络。推动省办重点医院扩容下沉,支持州市和县办医院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推进全省医疗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

加快提升州市办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到2025年,14个州、市至少各有1所三级公立综合医院达到三级综合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指南基本标准要求。依托县级医院建设临床服务“五大中心”,建强急诊急救“五大中心”。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组建县域医疗资源共享“五大中心”和县域医共体高质量管理“五大中心”。支持部分边境县、市公立医院适度提标扩容。

推动部分服务人口多、规模大、服务能力强的乡镇中心卫生院,在达到国家服务能力推荐标准的基础上,逐步达到二级医院服务能力。支持条件成熟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创建社区医院。引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协调发展。

丨来源:大健康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