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北岸自然资源分局公示一则行政处罚

莆田鸿山开善寺

因非法占用土地

建设山亭骨灰堂被罚14087元人民币

来看具体内容

处罚对象

莆田鸿山开善寺

处罚事由

莆田鸿山开善寺未经有权机关依法审批,擅自占用坐落在北岸经济开发区山亭镇利山社区土地建设山亭骨灰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结果

1.责令莆田鸿山开善寺退还非法占用的939.16平方米土地;

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939.16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3.并处非法占用的939.16平方米土地每平方米15元人民币罚款,共合计罚款14087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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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辰雪

▌校对:小尧同学

▌审核:蔡蔡子

▌来源:闽中网转自湄洲湾北岸经开区网站

▌法律顾问:福建凌龙律师事务所 陈少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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