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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声天下9月23日重庆快讯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所引发的肺炎疫情,当前依然尚未彻底根除。全国上下丝毫不敢懈怠,正进一步加大“协同作战”的力度,誓将坚决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随着疫情的不断发展,每日确诊及疑似病例数据的变化,更加牵动国人之心。内防反弹,外防输入的压力持续加大。

“民声君”22日从重庆市长寿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长寿区防控办”)了解到,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加强集中隔离点规范管理,经长寿区防控办研究,决定对在长寿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在集中隔离期间收取一定的食宿费用。

据介绍,自2022年9月21日零时起开始计收,入住时由所在隔离点(酒店)一次性进行预收,解除隔离时进行统一结算。收费标准方面,晏家二期公租房隔离点,300元/人/天(含餐费60元/人/天)。.隔离酒店房费按征用酒店协议的客房价格进行收取,餐费按60元/人/天收取。

长寿区防控办表示,收费对象包括在长寿区集中隔离场所隔离管控的人员。为体现疫情防控人文关怀,结合长寿区集中隔离场所管理实际,对遵守疫情防控政策,符合相关情形的可以申请减免隔离期间食宿费用;包括拥有长寿区户籍的人员;在长寿区实际工作并缴纳社保的人员;在长寿区购房或实际居住并能提供居住证明(居住证)的人员;医生、学生(在长寿区就读或直系亲属符合上述三类情形之一的);上级发布政策要求新排查某地区时,已在长寿区且需要集中隔离的人员;其他经认定可实行费用减免的人员。符合费用减免的对象,向隔离场所工作专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隔离场所工作专班核查属实后,予以费用减免。

长寿区防控办要求,集中隔离对象入住的隔离场所,由隔离点管控组统一安排,隔离人员应按规定支付由个人承担的相关费用,拒不支付的或以虚假资料骗取减免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对单位集中承接实施集中隔离的,实行一事一议。(责编/翔宇)

*编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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