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郑敢言

英女王伊利沙伯二世较早前逝世,曾受英殖管治逾百年的香港,有部份人难过得如丧考妣。立法会议员陈曼琪9月19日去信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主席廖长江,要求香港法律条文尽快“去殖民化”,移除具殖民地色彩的字眼。陈曼琪表示,国家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已经25年,在“爱国者治港”大原则下,香港本地法例仍残留有关“女皇陛下”及“国务大臣”等殖民地字眼,有必要尽快修订,以维护国家《宪法》权威及正确反映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秩序,让“一国两制”行稳致远。这个立法会议员,是香港国安法的重要推动者之一。香港学者及法律界人士亦均认为,港府应加快除殖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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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法改会主席、律政司长郑若骅曾承认迟了检讨,至于几时搞好,郑若骅说由于部分涉及政策立场,例如Crown一词有时指英女王,有时包括英国政府,所以政策局要研究研究,讲不到几时完成。英女王包括英国政府难道都不是“殖民化”传统吗?有何区别?涉及什么政策立场?这种托词是一种拖字诀,香港回归25年,还要拖到什么时候?

立法会议员何君尧向司法机构查询,会否“去殖民化”,以表现香港已经回归祖国。司法机构回应称,法官在法庭佩戴假发及穿袍的传统,在香港司法界由来已久,因为“一国两制”所以不能改变。但是,以前英国从属国,大部分独立之后,都改变了法官要戴假发这个传统,但香港回归25年,居然沿用日落帝国的一套,惟一解说便是恋殖思想作祟。

全国港澳研究会前会长陈佐洱曾指出,深层次原因是香港出现两个“化”:没有实行“去殖民化”,让“殖民化”招摇过市,甚嚣尘上;让“去中国化”气焰嚣张, 飞扬跋扈。

退休裁判官黄汝荣指出,现时香港司法界“烂得好紧要”,必须进行司法改革。香港的司法界和法律界,殖民统治的一套深入骨髓,纠缠不休。香港一些精英以臣服的心态对“殖民化”全盘认同,丧失了对香港历史进程的客观判断力、反思力和批判力。在文化价值和政治认同上,不少香港精英认同英国这个“国”,而不是中国这个“国”。可以说,香港“去殖民化”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在香港回归的25年之中,要删除当今法律条文中“女王陛下”及“联合王国”字眼,阻力重重,障碍丛生;废除法官、律师戴假发殖民传统,也难于上青天。原因是香港司法界、法律界的港英馀孽派盘根错节,根深蒂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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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香港“去殖民化”面临著重重阻碍,“殖民主义”不仅没有被有效祛除,甚至还有进一步发展为“后殖民主义”(post colonialism) 文化境况。其特点是,本土意识与后殖民文化深度结合,这种结合以强调香港本土意识和中国大陆相区别为特征。后殖民主义文化不仅体现在意识形态、核心价值观等领域,还体现在日常生活领域,通过间接手段逐步增强殖民主义的意识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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