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前段时间,有一则令人心痛的新闻登上了微博热搜:
21岁的小护士被沾有病人血液的针头扎在了自己手上,换句话说,她被“职业暴露”了。
更可怕的是,那位病人不仅有乙肝,还有梅毒。
女孩也从此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直到她再也受不了,自杀身亡......
新闻的主人公,是一个才只有21岁的女孩晓晓(化名)。
那是一个再平常不过的日子。
当时,身为护士晓晓正在为一名病人拔针。对于护士来说,拔针这项工作的步骤早已烂熟于心,本不应该有什么意外发生。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病人的电话却响了。
病人自然就想抬手接个电话,可没想到,就在他抬手的一瞬间,针头恰好就刺破了晓晓的手背。
这就意味着,沾有病人血液的针头扎在了健康的晓晓手上,她被“职业暴露”了。
杂志君在这里科普一下,职业暴露是指由于职业关系而暴露在危险因素中,从而有可能损害健康或危及生命的一种情况。
而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护理活动过程中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或传染病病原体,从而损害健康或危及生命的一类职业暴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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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过专业教育的晓晓,自然也明白其中的危害性。

以至于,她被这突发的情况吓得大叫一声。

不仅仅是被针头突然扎进的痛,还因为对“带有病人的血”扎进自己身体里的未知恐惧。

很快,晓晓惊慌失措的声音也让旁边的护士注意到了,她连忙赶过来查看晓晓的情况,并询问病人病史。

面对护士严肃的询问,病人也意识到了事件的严重性。他连忙告诉护士自己有乙肝病史。

但更可怕的一点是,其实这位病人并没有完整说出自己的病史。

因为根据后面的检查,发现该病人除了乙肝外,还患有梅毒。

这使得晓晓彻底崩溃了。

02

在领取了阻断药后,晓晓开始每夜每夜的失眠。

她不明白,为什么才21岁的自己会遇上这样可怕的事?

为什么偏偏是自己?

无法发泄的情绪一遍遍折磨她,她只能向自己的带教老师倾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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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安慰她,打电话开导她。那位病人也主动找来,称自己并不是故意隐瞒病史。
起初只是觉得没什么必要说,现在看晓晓这样,他为此感到抱歉,并且愿意支付晓晓所有的治疗费用。
然而,这世界上从来没有真正的感同身受。
自从晓晓被职业暴露后,她的世界就变了:
医院取消了她的见习资格,说她作为护士不合格;
往日里恩爱的男朋友也为此和她分手;
学校里的朋友、同学,也都刻意和她保持距离,仿佛她是什么病毒一般?
甚至就连自己的父母都骂她蠢,没有脑子.....
要知道,当时医生还没有正式确认晓晓感染了。
但仿佛在那些人的眼里,晓晓本身就是最大的病原体。
“受害者有罪论”在此时此刻,被体现得淋漓尽致。
再加上服用阻断药,晓晓的身体出现了各种不良反应。这一切的一切,都令晓晓觉得活着没有任何意义。
最终,晓晓的心里防线直接崩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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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她一次性吞服了一个月的阻断药。
这个年仅21岁的女孩,用如此惨烈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而在离世之前,她早已受了太多的委屈。
正如鲁豫在《偶遇》中说:
“无论是谁,都曾经或正在经历各自的人生至暗时刻,那是一条漫长、黝黑、阴冷、令人绝望的隧道。”
可是啊,真正能压垮一个人的,从来不是困难,而是在绝境中看不到任何希望。
逼死晓晓的,不只是病毒,还有那些恶意。
后来,她的带教老师也发文表示:
“或许我不是个合格的带教,如果那天我没有休息就好了,我没有保护好她。她开心地来到这个科室,却再也回不去原来的路,是我没有保护好她。”
是的,晓晓去世后,她的带教老师也被网暴了。
那些喷子不管不顾,拿起键盘就仿若站在了道德的制高点上,又开始攻击另一个人。
使得这位带教老师也离开了医护行业,而她,也不过25岁。
何其讽刺?

杂志君不解,为什么总有人要带着“受害者有罪论”看待所有事呢?

03
记得曾经有这样一个新闻:
广东某高校一男生因与同学发生“矛盾纠纷”,竟用化学试剂泼向对方,导致3名女同学受伤。
事后参与救治的医生表示:导致三名女孩受伤的化学物质,是硫酸。
这不是简单的“同学间纠纷”,而是社会危害性极大的暴力犯罪。

关于硫酸的腐蚀性与破坏性,想必大家都十分清楚。

用硫酸泼面致人毁容甚至死亡的新闻不在少数。

可怕的是,此次被泼硫酸的三名女孩中,有两名脸部受伤。

其中一位女生伤情严重,脸部与眼角膜都被烧伤,不仅会留下难以修复的疤痕,视力也会受到影响。

据网络上流传的照片与聊天记录描述,被泼硫酸的女孩头面部冒烟、痛苦尖叫,地面散落的大把头发触目惊心。

看到女孩们受伤的情况后,我的眼泪瞬间就流了出来:

这可是三个正值青春年华的女孩啊!

22岁,正是最美、最好的年纪,本应充满了欢声笑语,本应憧憬着美好的未来。

一位凶手、一瓶硫酸毁灭了这一切。

我不想武断地说出“好好的三个姑娘被毁了”这样的主观臆断。

但她们的人生会因此蒙受巨大阴影,却是不争的事实。

在未来的很多年里,她们都会面临来自于生理、心理上的双重压力。

如果说这位泼硫酸的男生让我们感到愤怒,那么评论区里某些阴阳怪气的论调则让人无比恶心:

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其中肯定另有隐情。
“可能是男生经常受到欺负,最后反抗!”
“被泼的人大概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还是熟悉的配方,还是熟悉的味道。“受害者有罪论”又开始蠢蠢欲动了。

他们在不了解事件来龙去脉的情况下,仅凭自己脑中的臆测便妄下结论。

他们自以为掌握到了“真理”,自以为“众人皆醉我独醒”,但殊不知这样除了对受害者造成二次伤害之外再无任何意义。

比罪恶更让人感到悲哀的是向罪恶共情。

遗憾的是,这次泼硫酸的男生并不是第一个被“同情”的凶手,也大概率不会是最后一个。

每当有社会事件发生时,总有那么一些人在网络上充当了看客的角色。

我们总说感同身受,但是在面对他人受到伤害或痛苦之时,作为一个旁观者,其实我们根本就做不到感同身受。

可即便如此,面对他人的痛苦,至少也应保有理性与良善。

所以说,如果当初大家能对晓晓再多一点关怀,不要把所有的错都推在她一个人身上。

那她是否就会对这个世界少一分绝望,而多几分希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