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清徐,发生了一件让人瞠目结舌的事。一银行职员利用他在银行工作的便利条件,转走了一位做生意的储户1200万存款,并且迅速分转他人,等到储户发觉,这笔钱已经一分钱都追不回来。那么这位银行职员,又是怎样利用其他银行员工的有利条件,成功获取储户信任然后盗取血汗钱的呢?

据说这位银行职员,已在这家银行工作长达十几年。这天上午他接待了一位存钱的大户,一位做生意的大妈存了四笔钱,一共1200万。该银行职员给大妈办完存储后对大妈说:“大妈你存这么多钱,银行有很多礼品赠送,你岁数这么大了恐怕拿不动,我去代领了给你送到家吧。”大妈觉得那么多礼品确实拿不下就说行啊。于是该银行职员就说领取礼品时需要存单和身份证,大妈于是就把存单和身份证给了他。

该职员拿到存单和身份证后,以改天会把礼品亲自送到大妈家为由,让大妈先回去。然后当天下午他就填写好提前支取业务凭证,然后叫来他父亲作为取款人,取款人一栏让他父亲填写,最后的客户签字也是他父亲签,其中受理单上填写的电话也完全填上了自己父亲所用的手机。

也就是该职员在储户上午把钱存入银行后,下午就把1200万全部转到他父亲名下的账户,在接下来的几天里,又分别转到其他人的账户。等到储户发现想要追回这笔钱时,这笔钱已经犹如散落在大海里一样,想要追回这大笔钱款,难于大海捞针。

之所以该银行职员能够成功盗取储户的钱款,与储户自身缺乏风险意识,轻易将存单和身份证交与他人有很大关系。但在这里,似乎更该反省的是银行自身。首先,银行工作人员属于监守自盗,这与银行缺乏考察员工职业道德和素养有紧密的联系,试想一个在本银行工作长达十几年的老员工,另一面却是一个惊天大盗,这位员工平时的行为,或者一些不守规范的劣迹,如果说银行的领导一点都没有察觉,这又能说服谁呢?所以只能说,这家银行对员工的管理是不到位的。

其次,从该银行职员轻易转走储户大额资金这一点看,银行的监管系统显然是有缺陷的。虽然在相关条例中规定可以代他人支取存单钱款,需要持储户身份证和支取人身份证,该职员在拿到储户的身份证后,又让他父亲作为代支取人,似乎一切都顺利成章,但这里还存在着一个代理人与储户之间的关系问题,代理人在办理支取业务时银行的录像问题等,都是能够轻易发现疑点的。

然而据事后调查,这项大额钱款上午办理存单下午转走的业务,系银行同一员工办理,在下午办理支取业务时,存款人一栏应该填储户姓名,但是填了该银行职员的父亲姓名,业务员也未引起警惕,更未能及时对照储户电话,对储户进行电话和短信提醒通知。而且对于这样一个大额存单,竟然未设密码,一般来说,银行对未设密码的大额存单更应该谨慎又谨慎,这是作为银行职员的基本素质之一。

这里其实也涉及到另一个细节,就是当时作为接待大妈的该银行职员,在大妈办理大额度存单时,未按照要求提醒大妈设置密码,这一方面是该银行职员心中有鬼,已经决定实施犯罪。另一方面同样是银行缺乏对员工规范操作的监管和监督,应该说,这家银行的监控系统形同虚设。

这场事件,对于储户,是一场巨大的损失,也让人痛心。对银行,是一场教训,让人深感遗憾。一般来说,储户是信任银行,才会在银行存钱,存钱对于绝大部分老百姓来说是最稳妥的、也是最安全的投资和储藏方式。如果最后连银行也遭遇诈骗,保证不了储户的安全,那么老百姓又该如何相信银行保护自己?所以本次事件中,银行无论怎么说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理应好好反省,亡羊补牢,杜绝已经存在的漏洞。
大家对这件事怎么看?你认为是储户责任大还是银行责任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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